浮現的檔案 、消失的檔案 鍾劍華

《明報》副刊       2017年1月3日    作者﹕鍾劍華(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摘要﹕

今天左派集團及相關人士卻統一口徑,把六七暴動說成是要還撃殖民地政府的暴政。現在已經有人利用歷史檔案的空白,為歷史事實作出新的詮釋。不但不再去談那個當時受到高度讚揚的「地下鋤奸隊」,還要把上述這兩件事(林彬案及清華街炸死小姊弟案)說成是「無頭公案」,還找來曾經對六七事件作過研究的傳媒工作者,毫無根據卻言之鑿鑿地說事件是港英政府「插贓嫁禍」。
……
政府一方面說要重視歷史,要把歷史科列為初中課程的必修科目。但另一方面,特區政府卻不願意制定完善的檔案法,讓社會可以更合理更嚴格地保存歷史檔案,說明了特區政府所謂的重視歷史,只是葉公好龍。

原文鏈接

拯救消失的檔案 六七50年真相重構

《蘋果日報》 2016年12月24日  作者﹕冼麗婷
文章摘要﹕

「每天都是準備去死,每天都準備去死,準備去為一個很崇高的目標去死,其實根本不知道甚麼叫崇高,甚麼都不知道。」嚴浩在新聞紀錄片導演兼監製羅恩惠製作的《消失的檔案》裏,以六七暴動學生參與者身份受訪。當年十四歲想死是浪漫的,現在快六十五歲,回望五十似水流年,一切都變成問號,「為何不向我們交代一聲呢?我們做錯了甚麼?」

羅恩惠88年開始在香港電台電視部拍攝紀錄片,曾任無綫《星期日檔案》首席編輯,移民溫哥華期間曾任加拿大新時代電視助理新聞總監。她2012年開始搜集資料、研讀及採訪,鐵心要用聲音影像再重塑六七歷史,讓老去的人、老去的城巿,正視五十年前發生的事情,不讓它混淆了今天,也不讓今天的人隨意改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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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達人羅恩惠﹕拍紀錄片挽救被消失的六七暴動檔案

《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6年12月11日 作者﹕鄭美姿

當紀錄片粗剪完成那天,羅恩惠身處一個秘密的劏房裏,狠狠的哭了一場。

這中間,過了四年。

四年以來,她隻字不提,身邊有份參與的人,全部封口,因為恐懼。

他們恐懼這條片會一如它的片名《消失的檔案》那樣,在任何一個不能預計的場口裏,突然被消失。這套長達兩個小時的紀錄片要翻開的,是一九六七年發生在香港的一段歷史:六七暴動。一場死了五十一人、有八百幾人受傷、五千幾人被捕,歷時共八個月,被形容為「滿街菠蘿」的重要史實,最後在香港歷史檔案館裏,竟然只剩下僅僅二十一秒鐘的影像存檔。其他大部分相關的資料夾,一揭開,裏面全部是空的。

是誰不想讓這個史實留低?是誰要把香港的歷史抹走,盜取屬於我們的記憶?

「作為記者,我只是赫然發現有東西不見了,然後難辭其咎地,要把它們找回來。經濟不能打垮一個人,能夠徹底打擊你的,是把你的記憶抹走,把你的歷史竄改。」

羅恩惠說着,雙手一直緊緊握住那個注滿熱茶的、很熨手的水杯,「這四年來,每到黃昏,我的手就變得非常冰冷。」

楔子  屈穎妍的難題

離開無綫電視的《星期二檔案》後,羅恩惠在新聞系教採訪課。她有幾個好友,都是相識多年的行家,老是相約談新聞、交流教學心得,其中一人,是屈穎妍。那天,她們如常相聚,羅恩惠口中的「阿屈」,提出了一個難題,令三人屏息靜氣。「阿屈花了一年時間,採訪六七暴動的少年犯,那個時候剛要下筆了,她很受感動,問我們,究竟應如何寫。」

阿屈講了其中一個少年犯曾宇雄的故事,羅聽後眼眶一紅,一種感動,直入心房,當下她衝口而出:「屈,太可惜了,你為什麼沒把故事一併拍下來?」

就這樣,羅恩惠決定要替屈穎妍的人物採訪,拍一個錄像版,那是二零一二年九月。只是萬料不到,要接近這批左派人士並取得他們的信任,難若登天:「他們大概是我廿幾年採訪生涯中,所見過最難埋身的人。」而屈穎妍幾乎成為羅恩惠的通行證,她的名字亦變成了「屈的好友」,不論訪問誰,左派都要求阿屈務必在場。

羅恩惠在這個圈子混了三個幾月後,才做了第一個訪問,而且每一次拍攝前,都要為採用什麼鏡頭和角度,而跟他們簽合約作實。「他們跟社會失去聯繫太久,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是如何進行,他們完全掌握不到,但我也因着體諒而對他們付出很多同情和忍耐。」

「為暴動少年犯拍個片子」

最後屈穎妍採訪這批少年犯的人物故事,結集成書出版(書由火石文化出版,創辦人石中英出資,請屈寫作此書),在他們之間引來極大迴響,甚至稱許她為「屈女俠」,認定她是幫六七暴動少年犯出頭平反的人。而羅恩惠則走入了香港歷史檔案館,想為同一批受訪的少年犯,找出當年的報紙和資料,求證他們的說法。就在這個骨節點,她發現了更令人震驚的事實,把她本來「為少年犯拍個片子」的原意,幾乎推倒。

而四年過後的今天,「屈的好友」和屈穎妍,已經再沒有辦法溝通,羅恩惠說:「阿屈已不再是當日的阿屈,我們那個聚會,從此只剩下三個人。」

一、歷史 只剩下21秒

時為二零一三年一月,羅恩惠每日準時在觀塘的歷史檔案館報到。她想為正在採訪的暴動少年犯,做一些資料核實和求證。她先從最普通的關鍵字入手,試圖了解更多發生於一九六七年、後被定性為「暴動」的事件。於是她輸入「新蒲崗」、「炸彈」、「膠花廠」等,沒有任何相關資料,奇怪。她擴大搜尋範圍,同樣找不到任何的有關紀錄。

文字紀錄找不到,那麼新聞影片又如何?她試了五十幾個關鍵字後,發現搜尋出來的結果都一樣,就是一段為時二十一秒的香港街景和行人錄像。「條片只有巿民行來行去,沒有任何衝突場面,非常奇怪。」

反覆推敲搜尋  某些紀錄從缺

香港的一九六七年,整整一年間發生過的事件紀錄,為何消失不見了?她覺得事有蹺蹊,遂改變策略,詳細翻查一九五六年以及一九六六年兩年的檔案資料,希望從中找出一般「常態」的資料紀錄。一九五六年是右派暴動年,資料的「齊全」狀况,是每一次右派的搗亂事件,造成了什麼損毁、左派工會如何申請賠償、賠償方案的商討細節,以至哪個搞破壞的右派犯人的坐牢情况,他的家人背景等,全套資料皆完整和詳細給保存。

她反覆推敲搜尋,再發現關於一九六七年的檔案,是大幅大幅被吃掉的。舉例在懲教檔案中,連懲教主任的年度假期紀錄、因何事請假等資料皆齊全,但關於少年犯的紀錄竟然從缺。當年曾有五十二名左派政治犯被送入摩星嶺集中營,並囚禁了一年半之久,但歷史檔案館裏關於「摩星嶺」和「集中營」紀錄,竟然是零。

「要這些東西消失的人,一定來自很高層。」羅恩惠說話的語氣很沉穩,她嘗試大膽推論:「如果按這個邏輯,日後關於雨傘運動的檔案紀錄,你猜還會剩下什麼?」而她用了幾句說話告訴我的這些情節,在現實裏頭,她其實花了足足八個月時間,才意外「發現」。

下一步該如何?她心裏出現了另一個念頭。

二、決心  更要做好這條片

自從決心要做六七暴動的紀錄片後,羅恩惠甚少外出。有一天她卻心血來潮,去離島探望一位相識三十載的老朋友。朋友的丈夫是左派高層人物,但英年早逝,遺下兩子。朋友多年來生活儉樸,當日相見,似有心事。原來她正在做一些海外華人的口述歷史工作,屢遇困難,猶豫着放棄。

羅恩惠肉緊地說:「這不行!如果你覺得這件事重要,不因着它容易而去做啊。」她向朋友透露了在歷史檔案館的發現,想鼓勵老友不要輕言放棄。短敘後羅恩惠搭船離開,在小輪上收到舊友的短訊,說很想捐助她這套紀錄片,卻遭羅拒絕。翌日,羅再收到她另一個短訊:「如果我丈夫在世,他也一定同意我的做法,因為你正在為香港還原歷史。」

紀錄片申請不到資助

朋友的丈夫去世時,一班左派人士曾為孩子籌募了一個教育基金,及後孩子長大,考到獎學金繼續學業,基金裏的款項便一直擱着。這一次,朋友在裏面拿出十萬元,過戶給羅恩惠。羅內心難安,但這套片完全申請不到任何基金資助是事實。直到紀錄片的攝影拍檔葉漢明這樣說:「錢不是給我們的,是給這條片的,我們更要把它做好。」

葉漢明的太太,生前也是一位記者,某次她於北京訪問李鵬時,刻意別過臉孔不看他,那是六四之後一年。而她的名字,叫李汶靜。

《明報》星期日生活,2016年12月11日。

三、檔案  為何不翼而飛?

羅恩惠蟄伏歷史檔案館八個月後,意外發現了被消失的檔案資料,令她思考把拍少年犯的片子推倒重來。「我想用一個更闊的視野,去看六七暴動。」加上當時就有前輩提醒她,不能只用「同情」的角度去處理六七暴動少年犯,因為六七其實糅合了很多更複雜的政治和社會因素,前輩叮囑說:「作為新聞工作者,你要好小心。」

Peter Moss 1967年時任政府新聞處助理新聞總監,他經常跟隨警隊出勤也帶隊拍攝。這是他跟隨警隊搜工會照片,Peter Moss 提供。

做做停停,她擱下了紀錄片又回來。再發現了更多,包括找到一九六七年時於政府新聞署任職助理總監的Peter Moss。他在整個暴動中的角色,就是帶着攝製隊,四出拍攝新聞片,再存放政府檔案室。而在九七年之前,本港多個電視台也有記者曾經到政府,申請複製有關暴動的影帶片段,而至今保留在電視台,那為何2013年的檔案館中,這些影片全部不翼而飛?Peter獲悉之後,非常震驚和憤怒。「他跟我說,那些影片全部是冒着生命危險拍回來的,他難以置信,為何只剩下僅21秒的沒相干的影片。」

2013年7月3日,Peter Moss回港接受訪問。我們往沙頭角邊境他曾經當值的區域拍攝,又帶上檔案讓他重溫記憶。
Peter Moss接受訪問時說:“We HongKongers 一起擕手渡過難關”。可見他對香港之深厚情感。

但要製作成紀錄片,怎能沒有這些歷史記載?羅恩惠和拍檔葉漢明,遂周圍搜購,最後唯有從加拿大廣播公司和美聯社購買相關片段,每六十秒鐘價值港幣八千元。

四、資料  刻意造假

兩年幾過去,羅恩惠追蹤到的東西愈來愈多,距離她希望還原的歷史真相,似乎愈見清晰。由於歷史檔案館的用處已報廢,她只能加倍費力地從其他「旁門左道」去搜尋資料。「我這個時期的痛苦,是發現很多資料原來都是假的、錯誤的,而且是人為性的刻意造假,包括當日大公文匯有很多揑造的報道,以及工聯會三年前出版的六十五周年歷史文集中,也把很多事實用自己的方式改寫。」

被捕敘述 不盡不實

而同一時間,當她從英國的解密檔案中,稽查出更多史實以及新聞照片之後,她甚至發現,不少受訪少年犯對於自己為何被捕的敘述,都刻意淡化,或說得不盡不實。「例如有個現時有參選的政治人物,聲稱自己當年被警察拘捕時,正在天台收衫,沒做任何抗爭行為,又說搜出來的所謂利器是跳舞的道具。但我翻查照片後發現,那柄其實是鋒利的牛肉刀。」

五、難關 尚在後頭

那段時間,羅恩惠的情緒異常敏感。

她太着力想讓事實說話,對謊言產生了不正常的反彈,讓自己一度變成了很難相處的人。表姐給她打電話,閒話說某個明星的是非,她瞬間忍無可忍,直斥表姐「揑造」事實、不負責任。「我已經有點病態,完全接受不了半點造假,表姐為此生了氣,那通電話後再沒聯絡⋯⋯」

她曾經以為,這些少年犯期待歷史的事實,因此她直白地告訴他們,當日他們沉迷閱讀的文宣、決心捨命的行為,其實被左派欺瞞了很多真相,不過話未說完,對方已瀕臨崩潰,覺得她誣衊誹謗。這條調查的路她愈發覺得孤獨,不過,最難一關,原來尚在後頭。

六、下一個 誰會被消失?

去年四月,紀錄片《消失的檔案》正在埋尾。三年的努力,終見曙光,但羅恩惠隱隱有一絲難言的不安,生怕自己是否有什麼遺漏。某天她隨心發了一個電郵,想查問某一名她蒐集資料見過幾次的左派高層名字,卻得到意外的回覆。

那是當時中央駐港的領導人之一:吳荻舟。羅恩惠輾轉聯絡到他的女兒,並獲得之前從未曝光的、有關吳荻舟經歷六七暴動時的日誌。她之前一直循英國解密檔案去重組六七歷史,因此這份來自左派的史料,為她的調查開了另一扇窗的風景。

吳荻舟遺下的「六七筆記」是當年的逐日記錄,女兒吳輝將資料騰抄下來,留下珍貴歷史記錄。

「我花了四天去把日誌反覆去讀,決定再把片子推倒重來⋯⋯很痛苦但迫不得已。」還原真相需付出的代價很高,即使她其實沒必要為此贖罪。

羅恩惠和她的團隊,再多花了一整年時間,重新剪接、訪問和攝製。他們遭受到更多干擾,眾人的恐懼愈深,羅恩惠遂把未完成的紀錄片的謄本,分別放在三個不同的地方,並且把一份製作人員名單,交給一位信得過的友人,更裝作若無其事的留下一句:「萬一發生什麼事都好,條片一定要完成並出到街。」

說到這裏,她大大的舒出一口氣。訪問至此已經夜深,沉默之中,只聽到蟲鳴。

尾聲﹕給兒子的信

月初,羅恩惠寫了一篇文章《澳門12.3》投稿立場新聞。這篇文她寫了九個小時、另花了一天做資料規劃。文中述及的是香港六七暴動之前,發生在澳門的一場前奏。老實說,這篇文算晦澀難懂,所以當羅恩惠告訴我,這是她送給大兒子的畢業禮物時,我忍不住張大了口,委婉的問:「他收到禮物後⋯⋯開心嗎?」

她輕輕閃過一絲失落,但隨即換上笑意:「哈哈,他覺得我是隨手在桌上拿個物件,就說成是他的禮物。」我忍不住答:「我也有同感啊。」

事緣四年前她開始這個紀錄片的構思時,曾跟兒子說過,這是為期一年的計劃。兒子在媽媽生日時,送她一個「撞板」先生公仔,還附着一封信:「還原歷史面貌的任務從來都不容易做,為了還原社會和歷史一個公道要繼續加油啊!」

羅恩惠兒子贈送的生日禮物 – 一個「撞版」先生公仔 (上圖) ,並附上一封信 (下圖)

一年又一年,這個媽媽四年來沒搞過家庭旅行、不上館子吃飯,很多時還睡在剪片室不回家,甚至不再努力掙錢,說好的一年變了四年。紀錄片直至最近才算完成,羅恩惠特別為了兒子寫那篇澳門的文章,還趕在他畢業禮那天要出街,就是想藉此告訴兒子:「我們花了四年去做,他不明白這件事關他什麼事,不明白為何因着這件事而把家庭的步伐全打亂了,而且媽媽變得每使一分錢都要思量⋯⋯但做人無論如何也不能失去信念,幾困難也不要失去做人的宗旨。」

她說,這套片是他們有份參與的新聞工作者,全心送給香港的禮物。因為經濟不能打垮一個人,但把你的記憶抹走,把你的歷史竄改,就能徹底將香港打沉。

《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6年12月11日 作者﹕鄭美姿

原版編輯:蔡曉彤 製圖:楊柏賢 圖片來源:羅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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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賢在澳門 12.3 事件中的角色

撰文:羅恩惠

原刊於 《立場新聞》 2016年12月1日 (澳門12.3事件五十週年)

每一個年代,都有中共可以使用的人。

何賢被喻為紅色資本家,但早於1946年,他曾經出任國民黨澳門支部執委,兩年後調任澳門支部副主席。1950年大陸政權易手後,靈活的商人向北望,轉而出任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韓戰爆發,何賢將物資運往大陸支援中共志願軍。
1956年更獲毛澤東接見。

如此背景,我們很容易理解何賢在澳門12.3事件中的重要角色。

12.3事件五十周年,澳門特區已完成去殖化任務,這宗歷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沒有受到學界和教育界重視。它由一宗未經批准的違規建築而起,在特定時空下,只消半個月就變成一場反帝反殖,需要全民「鬥爭到底,不獲全勝,決不甘休」的民族仇恨之戰。1966年十二月三日騷動最高潮時,三萬人圍著澳督府直至議事廳前,要推翻澳葡管治,警方向人群施放催淚彈,又用水喉向人群掃射。

時任澳門中華總商會主席何賢多次透過電台呼籲,勸市民回家。

「澳門中華總商會主席何賢,昨日下午五時五十五分假澳門綠邨電台發表告全澳市民談話說:【呢次氹仔事件,根據氹仔居民提出的五項要求,全澳同胞正在爭取圓滿解決。請大家安靜,請大家安靜。現在事情正在協議解決中,請市民無事切勿外出。】

何賢此項廣播第一次在電台連續播出兩次。至六時零五分,又再重覆廣播兩次,呼籲澳門居民切勿外出,鎮定從事。」(《明報》1966年十二月四日)

《明報》1966年十二月四日 何賢呼籲市民回家

當天下午四時,瘋狂的群眾衝進市政廳內,將歷任澳督像、文件、傢俬丟出街外,搗毀並焚燒,其中包括物業局的屋契。市政廳對開的銅像也被群眾合力推倒。澳葡政府在12.3黃昏六時頒布戒嚴令,裝甲車入城,軍警向天開槍將人群驅散。混亂中有八人死亡,80多人受傷。

數以萬計的市民上街是因為傳言;在非常時期,傳言也變成新聞。

「一項在澳門市面盛傳的消息,昨晚深夜由返港客帶到此間:在騷動最嚴重時澳督曾遣人召見何賢,惟卒未能與何氏會面,稍後時間傳澳督曾乘鐵甲車,在軍警護衛下,到河邊新街南光公司會晤何賢。」(《明報》1966年十二月四日)

何賢儼然變成「民間特首」,是政府和群眾間的連結。導火線是十一月十五日坊眾學校的違規擴建。

氹仔坊眾學校計劃擴建,照顧本來在夜校就讀的船廠工人子女。船廠工友多屬左派工會,而氹仔又只有一間基督教學校,和他們期望的愛國教育不同。於是坊眾學校擴校籌委會向工務局申請擴建,圖則卻被指不符當局「繁榮澳門」街道佈置計劃,圖則被擱置。籌委會不理違規,就在坊眾夜校舊址,即施督憲正街4、6、8號自行搭棚擴建。

時任海島市 (今氹仔與路環) 行政局長晏德地,九六年接受澳廣視記者林玉鳳及 Ricardo Pinto 白嘉度訪問時說:「我經過那間學校,成個人嚇了一跳。看見100多名男女將學校拆爛。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回去問同事也不知道。於是找人去看看,還叫他們不要帶槍。他們回來後,人人都很害怕的樣子。」

晏德地沒有聽過案例,他向工務局負責人查探,對方卻支吾以對,無澄清任何問題。翌日,數十名手持籐盾及膠棒之防暴隊到場,和工人及學生發生嚴重衝突,混戰中27人被毆傷。

以何賢為首的六名代表,11月29日下午謁見澳督,提出五項要求:

  1. 懲罰打人者
  2. 氹仔事件因辦學而起,辦學是合理的,不應加以阻撓
  3. 被打傷者應得賠償
  4. 五名談判代表曾被拘控,要求當局撤銷控罪及案底
  5. 保證今後不再有同樣事件發生
《明報》1966年11月29日 何賢謁見澳督

當時,新任澳督嘉樂庇 Nobre de Carvalho 才上任四天,想妥善解決此事,又答應成立調查委員會,包括警方、商會及政府三方代表。

不過,文革外延也波及澳門,珠海紅衛兵同仇敵愾,和澳門左派的講用會、各界座談會等遙相呼應。滿腦子戰無不勝的工聯、學聯、婦聯及各社團,每天分批分次操上澳督府誦讀毛語錄,以「刀山敢上、火海敢闖」的氣魄向毛澤東效忠。最終導致十二月三日的特大警民衝突。

「何賢於昨晨前往石岐,至中午始返澳。隨即直接乘座駕車至澳督府,與嘉樂庇進行會談。」(《明報》1966年十二月五日)

《明報》1966年12月5日 何賢往石岐見中共官員

本來和澳葡政府有商有量的何賢,從大陸回澳後馬上變得強硬,又發表書面聲明。

「自去月十五日氹仔發生警察毆打居民事件後,引起全澳同胞憤激,一致支持氹仔居民的要求。連日來各社團代表到澳督府向澳督提出抗議,不料三日上午葡警竟然復向各代表毆打,此種行為更激起全澳同胞之憤激。今天中國人是團結不可侮的,澳葡當局應負起此事件的全部責任。」

(《明報》1966年十二月五日)

民族主義變作藥引,瞬間燎原。

十二月七日廣州數千紅衛兵舉行集會、遊行,支持澳門同胞「同澳葡帝國主義者鬥爭到底」。《人民日報》發表多篇社論及評論員文章,愈寫愈激烈。

《澳門同胞得到廣州紅衛兵強大支持增添無窮力量   堅決同澳葡帝國主義者鬥爭到底》


「許多工人群眾對《澳門日報》的記者發表談話時指出:紅衛兵小將是我們中國人民的英雄後代,他們說得到做得到,世界上的一切牛鬼蛇神無不聞聲喪膽。」


   (《人民日報》1966年十二月十日)

騷亂後澳門局勢動蕩,資金流失,店鋪不做葡國人生意。七艘大陸炮艇在關閘外遊弋,官媒更隔空放話,要脅停止供水及食物,迫使澳葡政府答應道歉賠償。

十二月十日,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奉命」對澳葡當局提出強烈抗議和四項要求。

  1. 立即無條件接受澳門居民提出的要求
  2. 向中國賠禮、道歉
  3. 嚴懲主要肇事者
  4. 今後不允許國民黨勢力在澳門進行任何活動

1967年一月二十八日,澳督嘉樂庇 Nobre de Carvalho 到中華總商會禮堂,簽署《認罪書》,接受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提出的四項主張,並賠償死傷者殮葬費、醫藥費等共二百萬元。

1967年1月28日澳督嘉樂庇簽署《認罪書》

一場騷亂,改變了國共兩黨在澳門的政治版圖,也改變了澳門往後的發展軌跡。港澳工委組織香港左派社團、學生、工會及演藝界到澳門學習鬥爭經驗,大大鼓勵了香港左派的鬥爭士氣,為往後大搞一場提供了助燃劑。

何賢在12.3事件中的角色至為關鍵,翌年五月,他在左派團體包圍港督府,天天輪流示威時到訪香港,希望拉攏港英當局和左派高層坐下和談,無功而還。

不過,曾經的付出沒有白費。澳門商會領袖及左派社團積極參與鬥爭的最後都上一個階梯,分享權力。何賢之子何厚鏵更成為澳門回歸後首任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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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賢在澳門 12.3 事件中的角色> 撰文:羅恩惠

原刊於 《立場新聞》 2016年12月1日 (澳門12.3事件五十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