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賢在澳門 12.3 事件中的角色

立場新聞 2016年12月1日  作者﹕羅恩惠
文章摘要﹕

12.3事件五十周年,澳門特區已完成去殖化任務,這宗歷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沒有受到學界和教育界重視。它由一宗未經批准的違規建築而起,在特定時空下,只消半個月就變成一場反帝反殖,需要全民「鬥爭到底,不獲全勝,決不甘休」的民族仇恨之戰。1966年十二月三日騷動最高潮時,三萬人圍著澳督府直至議事廳前,要推翻澳葡管治,警方向人群施放催淚彈,又用水喉向人群掃射。

1967年1月28日澳督嘉樂庇簽署《認罪書》

……

1967年1月28日,澳督嘉樂庇 Nobre de Carvalho到中華總商會禮堂,簽署《認罪書》,接受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提出的四項主張,並賠償死傷者殮葬費、醫藥費等共二百萬元。

一場騷亂,改變了國共兩黨在澳門的政治版圖,也改變了澳門往後的發展軌跡。港澳工委組織香港左派社團、學生、工會及演藝界到澳門學習鬥爭經驗,大大鼓勵了香港左派的鬥爭士氣,為往後大搞一場提供了助燃劑。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