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67大撕裂的年代

《明周》︰2017年2月2日  作者﹕關震海
文章摘要﹕

回看1967年暴動事件,社會充斥敵我矛盾,示威者、市民與執法者的關係水火不容。相對四個月雨傘運動,當年社會撕裂的情況比現在更甚。

多宗暴亂事件,事後鬥委會舉辦「慰問與控訴大會」,封死者為「烈士」,標題以「血債」形容事件,報道多處不實,其中6月「三烈士」事件惹起爭議。黎松、曾明與徐田波在六月暴動中喪生,《大公報》報道稱,政府遲遲不還死者屍體給家屬。7月24日《明報》刊出一則暴動的後續報道,詳盡報道「烈士」之一黎松家屬現況。黎松在6月11日在九龍媒氣公司騷動中死亡,《明報》記者到春暉台木屋住所,黎妻說政府有通知他們領屍,但被「神秘人」阻止,家人一致否認黎是左派工會,不會參加暴亂。報道更指出,記者曾找上多名暴動中在囚的工人家屬,家屬向記者表示鬥委會事後確有給予生活費,更派人洗腦,要他們「發揚入獄者的精神」。

鬥委會煽動暴動,警方對被捕者使用暴力亦備受質疑,當年6月被捕者在法庭上的「破腎案」轟動一時。6月24日,邵氏片廠參加罷工的工人李安與王煜森被控「藏有煽動性標語」被捕,26日李安在北九龍裁判署提堂,李當場吐血昏迷,送院不治。法醫證實,李安身上有廿四處瘀傷,胸骨折斷,右腎爆裂。11月羈留室三名警員被判「誤殺」。1968年1月三警上訴得直,無罪釋放。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