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望月憶先賢 —- 談陳橋先生1980年出版的《廿載新聞圖片錄》羅恩惠

香港新聞攝影界泰斗陳橋先生辭世已150多天,際此中秋佳節,特別思念這位曾經為香港留下經典新聞圖片的老前輩。

1978年4月7日,陳橋向供職22年的《南華早報》編輯Mr. Robin Hutcheon(赫臣)去信,尋求授權出版個人攝影集。陳橋在信內申明出版影集不為利潤,只是希望系統地將拍攝所得編成影集並贈予同業、大學及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等等。印刷經費獲得21家攝影器材及菲林製作公司以廣告形式贊助,其中包括 Pentax、Nikon、Kodak,Salon Film HK Ltd等國際品牌。提案獲《南華早報》全力支持,編輯Robin Hutcheon更為影集賜序。

《廿載新聞圖片錄》Chan Kiu Times 20於1980年出版,收納了220張照片,十四篇頭版報導。讀者可以看到從1959-1979年的香港歷史紀要。

廿載新聞圖片錄 Chan Kiu times 20

《南華早報》對陳僑的高度評價

編輯Robin Hutcheon(赫臣)撰寫前言,對陳橋作品高度評價:「陳橋君在南華早報任職攝影主任多年,其間與同事互相砥礪,並拍攝照片無數。部份令人印象深刻的精采作品,更於國際攝影比賽中獲獎。『好照片勝千言』是新聞界不爭之理。是以攝影記者對增强報紙的可讀性所作出的貢獻,至為重要。本集編滙的是一名攝影記者透過鏡頭所見,自六十年代以迄於今。從圖片所示,亦可見陳君高水平表現之一班。」

陳橋逝世,同業們紛紛緬懷他的貢獻。前《南華早報》總編輯Robin Hutcheon(赫臣)形容陳橋是攝影記者「明星陣容」最優秀的一位,並大大提昇了《南華早報》的地位。(“He was the best of a star line up and added so much to the stature of the SCMP.”)

(Left) ROBIN Hutcheon前言_(Right)陳橋自序

孜孜不倦,力求進步

1959年陳橋從《英文虎報》轉職往《南華早報》,直至1987年從報社退休。陳橋獲獎無數,也是香港唯一一位攝影記者獲英女皇榮譽獎章。陳橋正直、勤奮,敬業樂業,樂於扶掖後進,在行內享豐盛名。不過,從陳橋序文中看到他不以為足,仍舊對如何拍好照片孜孜不倦,力求進步。例如,每當他自覺照片拍不好,他就會終夜無眠。他說:

「我任職攝影記者至今二十五年。記得入行之初,每因拍不到好照片而終夜不眠,日夕思索,自己解決不來,便與前輩參詳比較,藉以改良一己之短。廿餘年來,學習之心從未間斷。今年初,偶然翻閱所存照片,除部分散失忘佚,餘下來的卻足以代表我在南華早報服務廿載的一點總結,於是集而成册,希望新聞界及攝影界高明批評指正,是為本書編印之旨。

新聞圖片最重判斷力,其次在於工作前的心理準備及如何捕捉人物的動作神態。這圖集亦可以說是我考驗自己判斷力及個人對事與物作出反應的一個習作記錄,不過,以區區之力,難免掛一漏萬,還望讀者不吝賜教。

是書編印,得南華早報編輯部同事鼎力協助及嚴標先生為封面插圖,馬耀平先生設計,在此一併致謝。」陳橋自序1979。

中秋佳節,《消失的檔案》獲陳橋家人授權,將影集部份圖片分享。新聞是歷史的初稿,橋叔照片勝過千言萬語。影集更顯示,陳橋在新聞攝影工作過程中,獲獎無數,堪稱一代宗師!

祝願 陳橋在天之靈安息,也祝願 大家中秋節平安! 

1959 The visit of the Duke of Edinburgh
1960 Typhoon Mary
1962 Illegal Immigrants 大逃港
1963 Drought in Hong Kong
1970 Pope Paul in Hong Kong
1973 The Death of Bruce Li 李小龍
1975 Peter Godber 葛柏
1979 Illegal Immigrants
1979 Illegal Immigrants

Facebook原文連結

#中秋望月憶先賢 #陳橋 #南華早報 #廿載新聞圖片錄 #羅恩惠

談談劉細良的屎片手法(上)程翔

城寨Admin(鄺穎萱) 20240818

劉細良涉嫌利用不光彩手段(王岸然、李慧玲等評論人都稱之為「詐騙」)獲取陳橋珍藏其畢生攝影照片的「手指」,並未經其授權下擅自出版《鏡頭下的歷史》一事,引起評論界很多人的關注。本來這件事,相對於世界、中國、香港發生的重大新聞來說,並非甚麼大事件,卻由於劉細良的錯誤處理,激起大家的憤怒,也引發很多被劉細良「揾過笨」的故舊紛紛出來對他作「ME TOO」的指控,因而使事件燃燒持續兩個多月。最近他聲稱有個「八月攻勢」,要報復所有批評過他的人。劉細良在任職「中央政策組」期間,被人譽為「政治化妝師」(spin doctor)。在這次事件中,他為社會提供一個反面教材來說明 spin doctor 是可以如何顛倒黑白的。對於這種人的言行,我們不可以不慎。

Spin doctor 一詞,文雅的譯法是「政治化妝師」,但我更喜歡香港話的諧音翻譯「屎片師」,因為這個譯法,可以直截了當地把 spin 這種行為的負面意義(即故意轉移視線)表達出來。其實,英文 doctor 一字,用作動詞時,還可以有「作偽」、「竄改」的意思。所以,spin doctor 一詞,完整的意思是「為轉移視線而歪曲事實」。這個定義,用在劉細良涉嫌詐騙案上他的處理手法,十分貼切。歸納他從事發時(四月初)直到最近(八月底)的連串做法,可以看到他的「屎片」手法有以下幾種:

第一, 死不認錯,錯失「糾錯」機會

很多評論人都覺得,當涉嫌詐騙事件被揭發時,即在陳橋女兒發聲明之後,劉細良最恰當的做法是道歉,說聲「對不起,這是我的疏忽,當時只知道要取得《南華早報》的授權,忽略了應該同時取得陳橋先生的授權」(因為他在自辯中承認部分照片連《南華早報》都沒有),相信這樣「低低地躀一鋪」,事件也就過去了,因為陳橋家人要的是討回一個「公道」,至今沒有提出任何金錢上的訴求。但劉細良不但不道歉,還捏造一連串謊言來為自己的惡行開脫,令到越來越多人反感,紛紛站出來揭發他的前科。他不但不能「止損」,反而使事件越鬧越大。

曾經是城寨人的聶德寶在一個公關工作的培訓班上說:「危機處理的真諦:開誠佈公」(The True Essence of Crisis Management: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這確實是很有道理的,所有談論危機管理的書,幾乎都將「誠實面對問題作為管控損害」(damage control)工作最基礎的一步。她作為陳橋被侵權事件的知情人之一,應該勸說劉細良承認錯誤,「開誠佈公」,及時「止損」,免得他一錯再錯。連曾經是劉細良親密戰友、在侵權事件上起重要橋樑作用的聶德寶,都站出來作證,指出他有斷章取義、誤導公眾之嫌,可惜他打死都不認錯。

其實,一個人的行為往往有一個定式。劉細良這種侵權行為,早在陳橋之前就發生過。他在與潘東凱簽有白紙黑字的合同下,仍然敢於偷取潘的合同,然後企圖侵吞其應得版稅,結果被潘告上法庭,其後接受何俊仁的勸告庭外和解,賠償了潘的版稅之外還要負擔潘的律師費,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可惜的是,他並沒有從潘東凱事件中吸收教訓,在陳橋事件中重施故技。

侵吞他人權益的事,也不限於出版。根據「女皇」的揭露,她作為「城寨」的創辦人之一,在創辦初期出錢出力,結果只落得一個「義工」的身份。類似「女皇」的遭遇,很多被他「揾過笨」的人紛紛出來揭露。從這些「往跡」可以看到,出現侵奪陳橋版權的行為,不是孤立的,更像是他一貫的行為模式。

根據潘東凱(Gordon Poon) 的揭露,劉氏夫婦早在2016年就垂涎陳橋的照片。潘說:「2016年的6月至8月間,鄺穎萱主動問我知不知道誰是陳橋?我說聽過這個記者,《南華早報》。她說:他在《南華早報》幾十年,我們不認識他,知道他好厲害,拍下很多珍貴照片。如果可以在香港賣這本書,獨家賣,掛住陳橋名義,就好像曾蔭權,他的前上司『貪曾』所講的名言:『想窮都難』。 所以我知道有這樣的計劃,但是惆悵苦惱於不知怎樣打這個關係,唔相唔識,如何在陳橋手上獲取這個寶庫?」(「劉細良案」案件重組談犯罪念頭的「初心」「萬不同集」2024.05.23)

本來,見獵心喜,想借出書賺錢,也是人之常情,只要按正常途徑,無可厚非。但如果走正路,恐怕他要支付《南華早報》一筆不菲的版稅(因為是商業用途),也要陳橋有償讓渡他的版權。這樣,他的利潤就可能要打折扣。所以,為了「想窮都難」,唯有想辦法免除這兩筆版稅。於是他就開始「大話連篇」,騙《南華早報》他們「義務」出書是要為橋叔「賀壽」,收入用於「慈善」事業。這種手段,與他企圖欺騙潘東凱如出一轍。如果他不是從第一步就走歪了,也就不會有這次侵權事件。這完全是自作孽,你怪誰呢?

劉細良非但不第一時間出來道歉,反而發動粉絲去攻擊羅恩惠,這才引來徐少驊對他的揭露,如果他不以嘲諷的口吻辱罵徐少驊,就不會引來連串被他「揾過笨」的前合作伙伴紛紛出來「ME TOO」。如果他不製造謊言「屈」陳橋爆粗、勒索、滋擾,我也就不會寫《良無恥劉細良》這篇文。他掀起社會上同情陳橋、不齒其所為的人對他的鞭撻,完全是咎由自取。

第二, 迴避問題實質,儘量轉移視線

劉細良不斷迴避侵權問題的實質,不斷提出旁枝末節的問題來引開人們對實質問題的關注。

例子一:當徐少驊問他一個最核心,也最直截了當的問題:「劉氏夫婦有無獲得陳橋叔白紙黑字授權」,他如何答呢?「陳橋既不擁有相片版權,署名權又是桑普博士僭建出來的權益,至於序文權,敬請徐少驊及趙善軒出示序文授權協議,以證明簽署序文授權協議乃出版業行規,才向劉細良追討序文協議也未遲!既然陳橋沒有相片版權, 署名權及序文權,又是子虛烏有的權益,請問徐少驊,劉氏夫婦可以與陳橋簽署甚麽授權協議呢?」這種答案就是典型的「迴避問題實質,儘量轉移視線」。其實他私下有向 梁慕嫻 承認沒有取得陳橋的授權書,但公開的說法卻是「由於時間緊迫,來不及向陳橋索取授權書」,就是不肯直截了當地說:「沒有」。

他譏笑桑普用台灣版權法來指證他侵權,是「桑普博士僭建出來的權益」。那麼請看看香港的版權法如何規定。根據香港政府「知識產權署」發佈的「知識產權類別」中,列出「精神權利」 明確提出:

「香港認可的精神權利,包括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及影片導演的下列權利:

被識別署名 (即獲確認) 為作品的作者或導演的權利 (稱為「署名權」);以及免其作品受貶損處理的權利 (稱為「作品完整權」)。此外,任何人均有權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或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影片的導演 (稱為「免被虛假署名權」)。

此外,任何人均有權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或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影片的導演 (稱為「免被虛假署名權」)。

當版權產生時,同時產生「署名權」及「作品完整權」,該兩項權利的期限與版權相同。而「免被虛假署名權」則持續存在,直至有關的人過世後20年為止。

精神權利獨立於版權。

版權的擁有權可轉予他人。不過,精神權利卻不能出售或轉讓,但「署名權」及「作品完整權」可在有關作者或導演逝世後轉移予他人。與此同時,有關的人過世後,如有人侵犯其「免被虛假署名權」,其個人代表可就此提起訴訟。作者即使轉讓版權的擁有權,仍然擁有相關的精神權利」。

從上述香港的法例可以看到,即使陳橋任職《南華早報》期間所拍攝的照片,其版權屬於報社,但他作為拍攝者,仍然擁有「精神權利」,而「精神權利是不能出售或轉讓」的,即使作者轉讓版權的擁有權,仍然擁有相關的精神權利。

所以,當香港新聞博覽館舉辦《緬懷新聞攝影泰斗陳橋先生 鏡頭下香港歷史點滴》的展覽時,介紹片中的旁白:「橋叔將他所有的相片,複製給香港新聞博覽館使用,當然也徵得其僱主《南華早報》的同意」,畫面中還有陳橋簽署、許友明見證,日期2017年7月5日的字樣。新聞博覽館借用圖片作非牟利活動,除了商得《南早》同意外,還需要陳橋簽署、許友明見證等白紙黑字的授權,那麼劉細良憑甚麼覺得他可以未得橋叔白紙黑字的授權,就擅自出版用作商業用途的畫冊呢?

更何況,他在自己的影片中招認橋叔有些相片是《南華早報》都沒有的。他承認這點時,是因為他在促銷時要強化他的攝影集的珍貴性。這等於不打自招,承認部分版權是屬於橋叔的,所以如果不是存心欺騙,斷不會不向橋叔申請版權。

例子二:徐問:「陳橋叔嘅 USB 係咪仲喺你嘅手呀?」,這是一個「是」或「否」的問題,他卻不直截了當地答,而是說:「究竟陳家口中的 USB ,是被偷了呀?還是被呃了呢?如果是被偷, 請問陳家千金有沒有報警? 如果是被呃,請問陳橋是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將USB交給劉細良呢?還有別忘記問陳家千金們,為甚麽陳橋將這麽重要的USB,交給一位素未謀面的出版商人呢?」

人們明明是在追究劉細良拿了陳橋的 USB 後沒有歸還,令橋叔失去畢生攝影的心血。他卻借用 Alfred Lee 的口,通過幾張 PowerPoint,先說橋叔也有把攝影集製成光碟提供給許友明(用作新聞博覽館之用)的先例,換言之橋叔把照片提供劉細良並非沒有先例。然後又說,橋叔家人如果真的發現失去了高清版,可以向博覽館要求複製一套給他們。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回應,就是典型的「轉移視線」。

例子三:關於《南華早報》豁免版權費的授權問題

《南華早報》是一個商業機構,上書局也是一個商業出版社,為甚麼前者會豁免後者的版權費?他從沒有正面解答這個問題。我們是從Weldon Kong 口中才知道是因為劉細良以向陳橋「賀壽」為名,騙取《南早》豁免版權費。事後劉細良堅持他和 Steven Hon 的談判過程中沒有「賀壽」這個藉口。他忘記了,他在2017年4月1日城寨三不館有以下一段話,劉細良說:(1:17:27) 「我哋最近亦都同佢 (陳橋) 聯絡咗《南華早報》,我哋希望將陳橋由50年代到80年代佢影嘅一啲黑白新聞照片,將佢重新再出版,成為一本值得記念同埋收藏關於香港真實歷史嘅書,係真實歷史,唔係改寫過嘅歷史,因為嗰啲全部喺新聞攝影……希望喺佢90歲生日嗰時,送上呢本書俾佢,亦都係作為對一個新聞工作者嘅一個, 即係我哋俾佢嘅敬意」。他這段話不正正是誤導了 Steven Hon,使他誤會該書是為陳橋「賀壽」而豁免版權費嗎?

為了轉移視線,他不但不承認自己說過的話,反而倒打一耙,誣告陳橋侵佔了《南華早報》的版權,也質疑中僑出版影集時也有可能侵佔了《南華早報》的版權。他說:「如果陳橋以為自己有權授權出版2006年版攝影集,很大可能,中僑互助會根本沒有得到《南早》授權,就出版了該書,換言之,中僑互助會也有侵權,而且侵權的東西是攝影集內的所有相片,中僑無端出版了一本盜版書,罪魁禍首必是陳橋,如果侵權是十惡不赦,如果侵權會導致人格破產,陳橋早已人格破產了」。這是典型的轉移視線。人家用你自己親口說過的話來證明你侵權,你卻指橋叔及中僑都侵了權,為甚麼不直接承認沒有陳橋的授權呢?

為了轉移視線,他不惜製造謊言,近三個多月來,他製造了無數的謊言,例如從一開始就製造了「羅恩惠刪改了陳家第一次聲明」的謊言,目的是要說明羅掩蓋了某些事實。我向羅查證過,她在《消失的檔案》裡,自始至終就只登載過一個聲明,從未刪改過。又例如,他說 Weldon Kong 早已經離開《南華早報》,目的也在於說明此人並非知情人士,從而降低其證詞的可信性。我又向羅查證過,Weldon一直都在該報任職,從未離開過。劉細良製造這些謊言,無非是想打擊羅恩惠的誠信,使她的揭發不具可信性而已。類似的謊言還有很多,無法一一列舉。

第三,惡意攻擊、批鬥揭露他的人

大陸網民諷刺中共的一個說法就是:「出現問題時,不去解決問題,卻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劉細良的做法就是最佳示範。他侵權的事被揭穿後,不是解決問題(承認錯誤並及時道歉),而是把矛頭直指揭發他的人。

首先是污蔑陳橋及其家人。在他的語言中,陳橋從他原本尊稱「香港新聞攝影一代宗師」變為鄙夷的「死老嘢」,再變為一個粗鄙、貪財、誠信破產的人。例如謊稱陳橋爆粗、索要10萬加幣、並且滋擾其外父。凡是認識陳橋的人都不會相信這些謊言,攝影記者黃勤帶在《明報》悼念橋叔的文章中(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生活」)就證實,他從未聽過橋叔講粗口。陳橋家人也變成一個藉事件「賣慘」來謀財的小人。陳橋屍骨未寒,即招來一番辱罵,劉細良還是人嗎?

劉細良令陳橋含恨而終的事被揭發後,還不斷在他身故後對他肆意的污名化。為了「坐實」陳橋貪婪,不惜製造謊言,例如,陳橋回港擬找議員及行家幫忙他向劉細良討回公道,在劉的筆下卻是:「2017年,陳橋坐長途飛機回港慶賀九十歲大壽,次年亦從加拿大回港參加記協50週年晚宴,兩次都不是因有要事要辦回港,只為參加吃喝玩樂派對」;另外在Clara Chan的筆下:「陳橋貪威識食,岑倚蘭以記協主席名義,送陳橋免費機票食宿,結果,這位體力衰弱的老人家,見到有著數,竟然可以千里來港大吃大喝,貪財食相令人作嘔」。陳橋兩次來港,無論機票或住宿都是自費的,Clara Chan 竟然可以捏造記協提供機票食宿的謊言來誣告陳橋。兩人都極力營造橋叔是一個「貪小便宜」的人,不外是想「證明」他因貪財反目,才會對劉細良「發難」。

一個備受行家尊敬的新聞界前輩,也是迄今為止香港唯一一個因新聞攝影工作出色而獲英女皇授勳的陳橋,生前被劉細良欺騙,身後被劉細良羞辱,真是情何以堪!

(未完待續)

Facebook原文連結

以記協之名 – 混淆視聽 竊取記協光環

文:羅恩惠

這次追查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侵權事件,是一次集法律、版權、常識、事實與邏輯兼備的新聞調查案例。4月28日,劉細良上載七分鐘自辯影片,最觸目是《南華早報》授權協議及香港記者協會對他出版攝影集的「祝福」。這個自辯影片給人一個印象是他的所有做法都合情合理合法。

關於《南華早報》授權的來龍去脈筆者已經在上一次對《南華早報》的訪問中詳細交代。至於他拉記協落水,又是怎麼一回事,這是筆者此訪問要詳細交代的問題。

劉細良的自辯影片初段將記協前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跟鄺穎萱(Carmen)兩個對話截圖像以植入式廣告般呈現(見附圖),給人一個印象就是記協似乎對劉的計畫知情甚至予以祝福。實際上,劉細良與記協的關係,僅限於主席岑倚蘭2017年1月11日曾經委託劉細良於溫哥華訪問陳橋,是記協向劉細良提供陳橋聯絡方法,文章同年5月刊登於記協第49屆特刊。劉細良自辯短片裡的對話截圖內容,涉及記協及岑倚蘭談論版權或開會,全屬虛構。

為了說明問題,筆者為此訪問了記協前主席岑倚蘭。時任記協主席岑倚蘭與陳橋私交甚篤,筆者跟岑亦識於微時。故此我們就釐清事實進行了多次對話,其中兩次對話長達45及31分鐘,環繞著橋叔溫哥華訪問及後續,《鏡頭下的歷史》在沒有陳橋授權下出版(2017年7月)。也澄清記協沒有介入橋叔影集出版,前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借主席之名提出了與劉細良的會面日期,這些誤導公眾的信息都一一澄清。以下為我們的對話重點:

羅:羅恩惠(記者)

岑:岑倚蘭(前記者協會主席)

羅:岑倚,首先請你分享專訪陳橋的構想?

岑:2017及2018年這兩年記協特別忙碌,因為2018是記協成立五十周年,我們2017年初已經開始組稿、追訪不同年代前輩。2018年我們出版了《逆風堅持》,記協五十年歷史文集。2017年主題是《真相》,陳橋是著名攝影記者,我們希望他的訪問能收進特刊裡,故此找人在溫哥華代我們做專訪,拍短片。

羅:後來是如何連結上橋叔?

岑:當時的總幹事聶德寶 (Joyce) 建議可以找劉細良幫忙,他正在溫哥華探親。關於橋叔訪問一事,我跟聶的對話是2017年1月11-12日,她說聯絡上細良,可以幫忙。12日說訪問及短片拍好了。記協只是請佢做訪問,其餘的事我們也不知曉,只係知道佢同記協做完訪問,刊登了,整件事就結束了。

羅:從劉細良4月28日短片展示的對話截圖,其中兩張來自聶德寶,她的對話人是劉太鄺穎萱(Carmen)。2017年1月21日,聶告訴鄺她已經和記協主席岑倚蘭談及「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劉又在自辯短片中稱岑與《南早》總編輯Tammy Tam譚衛兒比較熟,「應該有計傾」。

2017年1月21日,聶德寶提及跟記協主席岑倚蘭傾過「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實際上「傾過」屬聶虛構,並無發生。(劉細良短片截圖)

岑:啊!我完全沒有印象,就你所問我翻查了跟Joyce那段日子的信息,關於劉細良的只有上述兩項。我從來沒有跟誰談及「橋叔相片版權」,跟她當然亦沒有?

羅:但這對話是用你的名義回應鄺穎萱「同岑倚傾過橋叔相片」,實際上並沒有發生過嗎?

岑:沒有。如果佢真係約我見劉細良傾這本書,一定會有相關資料在。但問題完全沒有,我毫無印象。

羅:第二個截圖是1月26日,聶德寶通知鄺穎萱:「已經問左主席,想約你和細良在記協office傾傾橋叔訪問或出版相集事宜」,並提供二月八日,及二月十五日兩天的下午二時,地點暫定記協辦公室。這個圖還加上了顏色,強調「橋叔」兩字。

聶德寶(Joyce Nip) 與鄺穎萱對話截圖。聶建議的會議未得主席同意,純屬虛構。

岑:從來沒有這個約會喎。如果這件事涉及了記協,我們一定以記協名義處理。所以點解我印象咁深刻,因為一直無人提及。

羅:即是說聶假借主席名義建議兩個開會日期,但日期都是虛構的。聶又提及跟你談過「相片版權」。這都是假的嗎?這兩個對話截圖劉細良刻意植入自辯短片中,觀眾會以為記協願意商談合作,劉細良忽然輕輕一句:「最後一直未有落實這個會議」,跟記協的疑似合作就結束了。

岑:如果記協支持出一本書好大件事,我一個人也不能決定,不可能不經執委會所有人同意,這種支持還可能有金錢上的支持,即使是一個合作也需要。如果你用記協名義出,但是以商業方法去賣,如果咁大件事我們不可能不知道,我們出了那麼多書和合作項目。

羅:記協總幹事跟記協主席及執委之間的權責如何?

岑:總幹事是具體執行的人,所有重大決策要先執委會通過。總幹事只是一個執行的角色。

羅:由于聶德寶跟「城寨」關係密切,甚至曾經和鄺穎萱共同主持節目,她會不會假借記協總幹事名義擅自幫劉細良張羅橋叔影集的事呢?

岑:聶德寶私下做了什麼我們控制不了。她私下跟劉細良關係密切,做了什麼我都不會知道的。這本書有記協參與和沒有,出來的效果完全不同。如果沒有記協授權書,這件事也不可能發生。就像我做過記協主席,若去招搖過市找生意會比較方便。若涉及出書、相片展覽或合作項目,即使我作為主席也不能隻手遮天。所以一定要經執委會。他們兩人是否搞自己要搞的,「順便」借用了記協名義?由於聶的記協總幹事身份,難免造成別人會誤會記協有ENDORSE劉細良的印象。

羅:我不理解為什麼聶要虛構那兩個開會日期,因為在記協的議程內從來沒有一項支持上書局的事項。

岑:如果真的有記協支持,怎麼可能不誇張地標示「記協」之名?你使用「記協」之名,這本書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若有記協之名,陳麗娟(橋叔長女)反應也會完全不一樣,橋叔回來我們見了幾次面。如果有記協,陳麗娟就不會有那句控訴。橋叔應該是完全被蒙在鼓裡。

羅:劉細良2017年2月22日向《南華早報》申請豁免版稅,是以慶賀橋叔九十歲為名。談妥授權後,《鏡頭下的歷史》2017年4月1日開售,鄺穎萱表示:「這些新聞圖片其實已經唔會再搵得到的了。事實上就算係《南華早報》,佢地話其實那個版本去到最後就在橋叔手上,南早都冇。」攝影集於7月出版,諷刺是陳橋十月回港賀壽時,並沒有收到賀禮,更沒有受邀出席上書局有關的攝影展?

岑:2017年10月2日,我跟幾位資深攝影記者跟橋叔及他的女兒麗娟茶聚。老人家提起這件事講得很勞氣,他將隻手指(USB)給了劉細良看看內容,劉在沒有徵得他同意就出版了。他最勞氣是直情將中僑書內的文字也搬字過紙。我也看過,橋叔表達了他的忿怒。當時攝影記者協會有些人都在,我們飲茶傾計,成班都知道。如果劉細良向外講他獲得記協支持,我是完全不知道的,他用這名目做了什麼我都唔知。劉細良就算從橋叔攞到啲相,如要出版,應也如《南早》一樣,要獲橋叔協議授權,不能一廂情願喎!這本書若騙了橋叔然後付印是很大件事!

羅:關於聶德寶,她在2017年5月離職了。雖然如此,離開了總幹事之職後已經和記協無關了。但根據劉細良自辯短片中植入的四張攝影展找場地對話圖,標明「商討為橋叔舉行新聞攝影展Whatsapp記錄」,其中一張顯示聶在2017年8月15日仍然在協助劉尋找盛智民給與贊助,她還再問:「橋叔單野沒有變化?」。另一張則顯示她向劉報告「攝影記者協會開綠燈」(2017年8月9日)。

聶德寶2017年5月離開總幹事之職,一切行動已經和記協無關。但根據劉細良自辯短片中植入的四張攝影展找場地對話圖,標明「商討為橋叔舉行新聞攝影展Whatsapp記錄」。(劉細良短片截圖)
2017年8月9日,聶向劉報告「攝影記者協會開綠燈」。聶德寶還再問:「橋叔單野沒有變化?」。離開記協總幹事職位之後三個月,仍然在協助劉安排影展事。(劉細良短片截圖)

這些都是她離開記協總幹事之職之後三個月的事,說明她不再擔任記協總幹事之後,仍然在協助劉安排影展事。正因為此,和記協無關的攝影集,常常被掛著記協之名。劉細良短片故意將聶德寶的對話穿插其中,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實在令人遺憾!

岑:劉細良一定有愧於心,他本來想搞相展,後來縮沙了。我地還可以做什麼也不知道。若證實是違法,記者協會才可以站出來說什麼?如今不可以啊!

2017年2月18日《消失的檔案》記協優先場,羅恩惠分享楊繼繩的《墓碑》精神。(朱漢強攝)

揭露六十年代大饑荒真相,《墓碑》作者楊繼繩這樣形容記者這職業:「這是一個卑鄙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製造彌天大謊,欺騙億萬受眾;這是一個崇高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針砭時弊、揭露黑暗、鞭撻邪惡、為民請命,擔起社會良心的重責。…是卑鄙還是崇高、是平庸還是神聖、是淺薄還是高深,在於從業者本人的良知、人格和價值取向。真正的職業記者會選擇崇高、神聖、深刻、兇險,鄙視和遠離卑鄙、平庸、淺薄、舒適。」

與同業們共勉!

Facebook原文連結

【證辭】

2017年10月,陳橋為慶賀九十歲大壽回港,由長女陳麗娟陪同,與親友及相熟攝影師分別會面。10月2日,橋叔跟黃勤帶等六位老朋友談及侵權事件,尋求建議。知情者包括在《南華早報》共事30年的老戰友C.Y. Yu,前攝影記者協會主席Paul Yeung楊德銘,黃勤帶及太太黎加路,前記協主席岑倚蘭等等。


2018年5月橋叔再次訪港,造訪《南華早報》銅鑼灣新辦公室,由總編輯TammyTam譚衛兒接待。Tammy近日回憶時說,她跟橋叔傾談以後,特別囑咐攝影主任Robert Ng代表公司陪同橋叔晚飯,由公司付鈔聊表心意。


黃勤帶文章見證了陳橋為侵權事件耿耿於懷。這是他們最後的會面!

//關於近日橋叔攝影集被侵權一事,在我的記憶中,那是疫情前,橋叔回港探女兒,飲茶見面時,老人家提起了這件事,感到不快,趁今次回港,希望找對方講清楚。老人家說,對方只叫他上去佢哋嘅公司。我當時對橋叔說,咁遠水路,你都係唔好去。我望住眼前年過90的橋叔,犬儒地表達了自已的意見,勸老人家不要為這件事的追究,影響自己晚年的生活。在旁的女兒也默默的望著老人家一臉的無奈。其後的三年疫情,橋叔再也沒有回過香港。而當時看著老人家在女兒陪伴下去機場的情景,想不到是最後的送別。//


p.s. 喺<南華早報>匆匆一行,為了照顧別人感受,橋叔沒有向總編輯譚衛兒提及自己嘅委屈。

黄勤帶 <橋叔最後一面> (全文)

//最後一次見橋叔,是2020年1月,疫情爆發前的一刻。他在女兒協助下,準備出發去機場返回溫哥華。在小餐廳,我將一本送到他老人家手上,這是橋叔於1980年,在南華早報同事協助下,出版的個人新聞攝影集。


我說,我家收藏了橋叔兩本書,想送回一本給他。因為我覺得這種珍貴孤本,老人家手上也不會多。橋叔女兒提議他送給家中的一位年輕後輩。我不期然從袋中取出簽名筆,讓老人家在書中開卷的威水照下方,簽上名字。

對於橋叔攝影集的印像,也許止於這本。這畢竟是陳橋攝影生涯的匯粹,也是我們香港一個時代的重要留影。幸運的是,小弟出道時,剛好遇上這本新聞攝影集的誕生。


關於近日橋叔攝影集被侵權一事,在我的記憶中,那是疫情前,橋叔回港探女兒,飲茶見面時,老人家提起了這件事,感到不快,趁今次回港,希望找對方講清楚。老人家說,對方只叫他上去佢哋嘅公司。我當時對橋叔說,咁遠水路,你都係唔好去。我望住眼前年過90的橋叔,犬儒地表達了自已的意見,勸老人家不要為這件事的追究,影響自己晚年的生活。在旁的女兒也默默的望著老人家一臉的無奈。


其後的三年疫情,橋叔再也沒有回過香港。而當時看著老人家在女兒陪伴下去機場的情景,想不到是最後的送別。//

Facebook原文連結

以陳橋之名 —《南華早報》授權背後

文:羅恩惠

翻查對話記錄,我是在陳橋先生告別式前跟《南華早報》聯絡上的,首先是申請使用橋叔四張照片,在悼文《敬悼香港新聞攝影界泰斗陳橋先生》配圖使用。總編輯Tammy Tam譚衛兒將攝影主任Robert Ng,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及秘書 Winnie Tam四位,再加上我在一個電郵組內進行溝通。除了照片授權,我也替散居各地的《南早》編輯記者們代訂花圈,照看現場。

陳橋在《南早》28年,獲獎無數,也是唯一一位獲英女皇榮譽獎章的香港攝影記者。借用總編輯Tammy Tam的形容:「橋叔的確是我們無限敬重的前輩,是南早的瑰寶!他膾炙人口的作品永遠陪著我們。」

2017年7月由上書局出版之《鏡頭下的歷史》疑似侵權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我透過家屬回憶,相關對話截圖、橋叔電郵全記錄,兩本攝影集內容對照逐步了解事件始末。

2017年1月11日,香港記者協會時任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轉述主席岑倚蘭委託,請劉細良代記協於溫哥華訪問陳橋,並提供了聯絡方式。訪問於1月12日進行,文章2017年1月20日於《蘋果日報》讀書好欄目刊登 -【閱讀陳橋鏡頭下的香港歷史】。橋叔特稿刊登於2017年5月記協49周年特刊,標題為【圖載歷史 – 專訪橋叔】。劉一稿兩投記協並不知情,《蘋果日報》橋叔訪問稿在傳媒圈內廣為流傳,同行們都記得劉細良曾經訪問陳橋,包括《南華早報》眾多老同事。

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鏡頭下的歷史》2006年在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責任編輯L成書後曾經在中僑編輯部將整本書的soft copy輸出,存放於一個USB內交給陳橋收藏。這個USB除了中僑付印前藍本,還有橋叔不同時期拍攝的照片。照片像素高,足以直接交予印刷廠作印書用途。近日家人清點遺物,在陳橋抽屜找到三盒以「陳橋30」命名的光碟,只是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不見了。

作為調查記者疑問非常多,陳橋畢生心血為何會交付給只有一面之緣的出版商出攝影集。凡藝術工作者對個人作品都有偏執,橋叔是如何被說服在影集出版前無法參與,從未過目。《南華早報》作為主流媒體,攝影圖片在報館擁有崇高地位,究竟是在何種理據下批准這次豁免版稅的決定呢?

5月2日,筆者透過電話向《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查詢,對話進行了66分鐘,Weldon在通話前遍尋是次豁免版稅的所有知情者,對了解為什麼《南早》會無償授權予一位商業書商有幫助。以下是我們的對話摘錄:

羅:羅恩惠(記者)

Kong : Weldon Kong《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

羅:Weldon,請你詳細回憶劉細良接觸《南早》的經過。

Kong: 好的。劉先生是透過我們同事取得銷售部門的電郵,他當時的說法是陳橋九十大壽將至,要為他出版攝影集賀壽。你知道橋叔是我們前輩,一個《南早》自己人前輩,所以同事很積極,馬上答應協助這本書的出版。

羅:一般審批版權過程是怎樣的呢?

Kong: Licensing Team平時日日都收好多請求,出書啦、考試卷啦。例如有人來信說幾十年前影左我爸爸,我想要那張相,這些我們不收錢的。我的部門(內容資源)每天都處理很多個別個案,每個禮拜不停要做research。有時相片用來做展覽,又或者學者做學術用途,這樣我們會給予折扣。每項都個別處理,但很多時都要收費的。

羅:我看見劉細良提供的信件,你們銷售部門經理Steven Hon回信時表示「對於能協助出版這本非常重要的圖片集,我們深感榮幸。」這個回答聽起來很怪。出版《南早》ICON陳橋攝影集可以由《南早》自己出版,或者攝影記者協會等等,為什麼會對一位商業印書商的要求說「深感榮幸」呢?

Kong:這個個案特別之處是因為他是橋叔,是我們前輩同事,如果正常呢?正常如果出書就一定收錢啦,實同佢計數啦!但是這個個案就是幫橋叔出書,九十大壽,我們當然免費啦!而且劉先生是公眾人物,他這樣來找我們,大家就相信了。

羅:你們批准的授權合約不單豁免所有費用,條件亦非常寬鬆。內容列明陳橋400張照片可供使用,印製最多5000本《鏡頭下的歷史》,合約為期五年。這些照片可說是陳橋畢生心血,也是他在報社28年的辛勤成果。

Kong:南早沒有提出想跟橋叔做本書,有人這樣提起,後來Carmen (鄺穎萱)應該是後來的聯絡。她說橋叔將相寄回來了,她又真的交到相片給我們,真是攞到相返來嘛。我們不知道當年橋叔同劉細良之間究竟點樣傾?點解會給相佢,這些我們同事都無人知道。最關鍵是他們真的有相送過來。那批相我們有些都無,那批相有一部份唔係全部,因為我們都有些唔齊嘅相,我們也沒有完整的藏庫。所以佢嚟得這批相,我們就知道應該可以了,他們說有授權又一路有跟橋叔溝通。

羅:你們為什麼沒有打電話跟橋叔核實這件事呢?

Kong:因為起初是一個想法,後來問他們要相又攞到番來。當時相片收到了,我們不會或者覺得不需要再去查證才批准。特別是生日,可能係好似神秘禮物咁安排。

羅:你們沒有想過是一件純商業操作的事?

Kong:對,完全沒有想過。兩個人在這件事我們這邊有接觸的,就是當時將授權交給劉細良或劉太的,中間流程去傾這件事的時候。這個同事我亦去問過,他亦沒有跟橋叔直接傾過。

羅:這份信任是怎樣來的呢?

Kong:重點是由頭到尾是想著橋叔想做本書,橋叔有授意。我們沒有想過是商業用途,同事也不覺得有商業成份。因為本書沒有訂明賣多少錢,合約無標明。只是說你可以印的數量,純粹豁免咁樣。又說是給老人家作九十大壽出書用的,咁有意義,又是南早同事,又是前輩咁做就做啦!就是咁簡單嘅啫。

羅:上次跟你們申請橋叔相片版權,雖然只是用於一篇悼念文章,過程見到你們非常認真,提供給我像素最高的相片,可見你們對橋叔的感情很深?如今陳橋已逝,不知有什麼方法補救嗎?

Kong:我們聽說新聞博覽館正在籌劃「陳橋先生回顧展」,我們攝影主任Robert Ng一定會挑選最好的相片交給展覽方,務求將橋叔最精彩最經典的照片呈現,讓廣大市民可以回顧舊香港風貌,緬懷我們尊敬的前輩。

後記:從這次長達一小時的對話可以認定,有人疑似以祝賀橋叔90大壽為由,導至《南華早報》願意無償授權一家商業機構印製橋叔的作品。訪問最後十分鐘,我們談橋叔令人敬仰及懷念之處。一位無權無勢,退休多年、兩袖清風的攝影記者,為何令分散各地的《南華早報》同仁如此牽掛。Weldon說:橋叔技術超群、從不吝嗇扶助後輩,分享心得,這些都是我們懷念他的地方。總編輯Tammy Tam透過我向家人問好:「橋叔走了,希望他老人家安息!希望他家人多保重!」

Facebook原文連結

【代轉: 陳橋先生長女聲明】

陳橋與他的菲林相機。相片版權:《南華早報》

先父4月初逝世後,一本以他為作者名字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2017年7月版)廣受議論,最近更被人借題發揮暗示先父「貪錢」。此等流言蜚語均源自《鏡頭下的歷史》出版爭議,為免先父蒙受不白之冤,銜恨九泉,特此聲明如下。

第一、2017年劉細良印製發售的《鏡頭下的歷史》,先父從未在口頭上、書面上授權或同意劉細良單方面主理出版。即使當年先父曾與首次見面的劉細良談及出版攝影集,也只是最初步的洽談,一切合作條件細節均未磋商,且該書由內容編排到資料核實事宜,先父皆沒有參與,甚至付印前的書樣亦未嘗過目。憑常識已可判斷:先父有可能將畢生心血作品,無條件贈予一個素未謀面的印書商人嗎?

第二、2017年版《鏡頭下的歷史》是商品,先父在該書出版前,從未有人告知發行後售書收益歸屬何方,也不知每冊售價300港元,出版後更沒有收過一毫錢。2006年先父提供素材為中僑互助會出版同名攝影集,旨在協助大溫非牟利團體中僑籌募經費,先父視為慈善之舉,分文未取,何來「陳橋貪錢」之說?

第三、2017年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與2006年先父授意溫哥華中僑互助會所出的同名攝影冊,內容編排大量雷同,甚至連先父為2006年版所寫的自序也逕自收入書中,巧取豪奪手段令人髮指。此序版權明顯屬先父所有,《南華早報》授權不可能涵蓋這篇序文,所以此書部分內容已涉侵權,本人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

第四、劉細良出版《鏡頭下的歷史》,除了需要《南華早報》授予照片版權外,更需要從先父手中取得照片檔案。先父平生赤誠待人,不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當日被人說服借出照片,原意只是給對方作初步參考,從未想過劉細良自有如意算盤,更猜不到他會過橋抽板先斬後奏,自行將照片付印謀利。

第五、《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 Weldon Kong 告知,2017年2月劉細良以賀陳橋九十歲壽辰、助他出書為名跟報社接觸。負責部門誤以為該書是送給先父的賀壽禮物,且上書房交來的相片(Soft copy),核對和報社藏庫相同,故沒有越洋向先父查證就豁免了版權費用。《南華早報》之所以豁免版權,完全因為先父是報社前輩,希望藉此表達對先父的敬意,並未考慮上書房這次出版是商業操作,更不知道劉細良把先父的權益完全排除在外。

第六、先父是著作人,亦稱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又稱精神權利,不可轉讓。《南華早報》享有著作財產權,又稱版權,可轉讓或授權。無論《南華早報》是否有效授權劉細良利用照片,身為作者的先父對於照片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此乃署名權、識別權。但劉細良從未徵詢,以致先父完全被蒙在鼓裏,無從行使上述權利。

第七、2017年《鏡頭下的歷史》出版過程中,先父及《南華早報》雙方均受不同程度的欺瞞。近日劉細良在網台節目中向公眾展示《南華早報》的授權合約,實屬混淆視聽,誤導公眾,因為(一)該合約沒有涵蓋先父序文的版權及公開發表照片的署名權,獲得《南華早報》授權不代表沒有侵權;(二)《南華早報》的授權決定,是建基於劉細良提供的誤導資訊,報社根本不知道先父被架空、權益也被徹底剝奪。事件中,出版方不當得利而不覺有愧,更砌詞否認,文過飾非,形同向先父及我們一家倒打一耙,教人不寒而慄。

第八、先父與劉細良素無交情,只因不虞有詐,又不熟悉出版流程,結果被有心人乘虛而入,更誤將照片借予此人,最後米已成炊,眼見畢生心血淪為他人圖利的商品,悔之何及。2017年先父已是九十高齡的老人,體衰力弱,無權無勢,對方則為巧言如簧、笑面迎人的意見領袖,先父向來謙遜退讓,更擔心公然與劉細良決裂會招來無盡攻擊,只好選擇忍氣吞聲。劉細良在節目中展示先父與他在出版後合照、簽書的照片,無非想讓大眾看到有利於他的表象。但照片背後,卻是先父有口難言的委屈和心酸。七年來,先父常為此耿耿於懷,每一提起即怏怏不樂,家人盡皆知悉原委,無奈申訴無門。

第九、先父畢生服務於香港新聞攝影行業,為香港保留了過去逾半個世紀的社會實況影像,公認貢獻良多。君子尚義,小人重利,先父珍視的從來不是利益,而是真相、道義、品格和擔當。如今先父大去,本人亟願各方人士要留公道在人間,不應任由不擇手段唯利是圖之輩玷汚先父清譽。

特此聲明如上。

陳麗娟 謹上

2024年5月6日

Facebook原文連結

【《南華早報》跨世代祝福】

全場最美最璀璨的花來自《南華早報》。陳橋在報社28年,槍林彈雨、天災人禍,重大新聞從不缺席。一張好照片勝過千言萬語,舊日同事紛紛送上祝福。

<南華早報>花圈受到重視,被置放於台前。

1967-1986年擔任編輯的Robin Hutcheon 1983年出版了“SCMP, The First Eighty Years”。他寫過船王包玉剛傳,亦深度探討過香港房屋及醫療發展,是名符其實的老香港(HongKonger)。Hutcheon關切致送給橋叔的花圈做得怎麼樣?幾次收到Chris Yeung (楊健興)問及訂購情況,又提示要小心核對同事名單,感受到兩人對橋叔的深厚感情。Hutcheon 在報社19年,Chris Yeung(1984-2009)前後25年,離職前是照看各個組别的“EDITOR-AT-LARGE“。兩人和橋叔合作無間。前《南華早報》副總編輯林和立(Willy Lam) 指陳橋攝影技術「很到家」,他認為《南早》攝影記者中沒有幾個稍微接近橋叔的成就。

Robin Hutcheon
“SCMP The First Eighty Years” by Robin Hutcheon.

2024年4月9日《南華早報》以全版圖文悼念,攝影主任Robert Ng,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 選取了九張陳橋經典圖片為前輩送行。現任總編輯TammyTam形容陳橋永遠是《南華早報》大家庭一員,向家人送上問候。橋叔家人亦將報社花圈置放於台前,伴隨著長女Theresa 剪輯的生平掠影,遙相呼應。

Ho Chak Vincent Yu 敬輓。圖為林和立Willy Lam去年底探望橋叔後合照。
Chris Yeung Angela Li Stephanie Chow Jimmy Cheung May Hon Sherry No 梁文輝
Robert Ng David Wong Sam Chan 敬輓

Facebook原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