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記協之名 – 混淆視聽 竊取記協光環

文:羅恩惠

這次追查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侵權事件,是一次集法律、版權、常識、事實與邏輯兼備的新聞調查案例。4月28日,劉細良上載七分鐘自辯影片,最觸目是《南華早報》授權協議及香港記者協會對他出版攝影集的「祝福」。這個自辯影片給人一個印象是他的所有做法都合情合理合法。

關於《南華早報》授權的來龍去脈筆者已經在上一次對《南華早報》的訪問中詳細交代。至於他拉記協落水,又是怎麼一回事,這是筆者此訪問要詳細交代的問題。

劉細良的自辯影片初段將記協前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跟鄺穎萱(Carmen)兩個對話截圖像以植入式廣告般呈現(見附圖),給人一個印象就是記協似乎對劉的計畫知情甚至予以祝福。實際上,劉細良與記協的關係,僅限於主席岑倚蘭2017年1月11日曾經委託劉細良於溫哥華訪問陳橋,是記協向劉細良提供陳橋聯絡方法,文章同年5月刊登於記協第49屆特刊。劉細良自辯短片裡的對話截圖內容,涉及記協及岑倚蘭談論版權或開會,全屬虛構。

為了說明問題,筆者為此訪問了記協前主席岑倚蘭。時任記協主席岑倚蘭與陳橋私交甚篤,筆者跟岑亦識於微時。故此我們就釐清事實進行了多次對話,其中兩次對話長達45及31分鐘,環繞著橋叔溫哥華訪問及後續,《鏡頭下的歷史》在沒有陳橋授權下出版(2017年7月)。也澄清記協沒有介入橋叔影集出版,前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借主席之名提出了與劉細良的會面日期,這些誤導公眾的信息都一一澄清。以下為我們的對話重點:

羅:羅恩惠(記者)

岑:岑倚蘭(前記者協會主席)

羅:岑倚,首先請你分享專訪陳橋的構想?

岑:2017及2018年這兩年記協特別忙碌,因為2018是記協成立五十周年,我們2017年初已經開始組稿、追訪不同年代前輩。2018年我們出版了《逆風堅持》,記協五十年歷史文集。2017年主題是《真相》,陳橋是著名攝影記者,我們希望他的訪問能收進特刊裡,故此找人在溫哥華代我們做專訪,拍短片。

羅:後來是如何連結上橋叔?

岑:當時的總幹事聶德寶 (Joyce) 建議可以找劉細良幫忙,他正在溫哥華探親。關於橋叔訪問一事,我跟聶的對話是2017年1月11-12日,她說聯絡上細良,可以幫忙。12日說訪問及短片拍好了。記協只是請佢做訪問,其餘的事我們也不知曉,只係知道佢同記協做完訪問,刊登了,整件事就結束了。

羅:從劉細良4月28日短片展示的對話截圖,其中兩張來自聶德寶,她的對話人是劉太鄺穎萱(Carmen)。2017年1月21日,聶告訴鄺她已經和記協主席岑倚蘭談及「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劉又在自辯短片中稱岑與《南早》總編輯Tammy Tam譚衛兒比較熟,「應該有計傾」。

2017年1月21日,聶德寶提及跟記協主席岑倚蘭傾過「橋叔相片版權事宜」。實際上「傾過」屬聶虛構,並無發生。(劉細良短片截圖)

岑:啊!我完全沒有印象,就你所問我翻查了跟Joyce那段日子的信息,關於劉細良的只有上述兩項。我從來沒有跟誰談及「橋叔相片版權」,跟她當然亦沒有?

羅:但這對話是用你的名義回應鄺穎萱「同岑倚傾過橋叔相片」,實際上並沒有發生過嗎?

岑:沒有。如果佢真係約我見劉細良傾這本書,一定會有相關資料在。但問題完全沒有,我毫無印象。

羅:第二個截圖是1月26日,聶德寶通知鄺穎萱:「已經問左主席,想約你和細良在記協office傾傾橋叔訪問或出版相集事宜」,並提供二月八日,及二月十五日兩天的下午二時,地點暫定記協辦公室。這個圖還加上了顏色,強調「橋叔」兩字。

聶德寶(Joyce Nip) 與鄺穎萱對話截圖。聶建議的會議未得主席同意,純屬虛構。

岑:從來沒有這個約會喎。如果這件事涉及了記協,我們一定以記協名義處理。所以點解我印象咁深刻,因為一直無人提及。

羅:即是說聶假借主席名義建議兩個開會日期,但日期都是虛構的。聶又提及跟你談過「相片版權」。這都是假的嗎?這兩個對話截圖劉細良刻意植入自辯短片中,觀眾會以為記協願意商談合作,劉細良忽然輕輕一句:「最後一直未有落實這個會議」,跟記協的疑似合作就結束了。

岑:如果記協支持出一本書好大件事,我一個人也不能決定,不可能不經執委會所有人同意,這種支持還可能有金錢上的支持,即使是一個合作也需要。如果你用記協名義出,但是以商業方法去賣,如果咁大件事我們不可能不知道,我們出了那麼多書和合作項目。

羅:記協總幹事跟記協主席及執委之間的權責如何?

岑:總幹事是具體執行的人,所有重大決策要先執委會通過。總幹事只是一個執行的角色。

羅:由于聶德寶跟「城寨」關係密切,甚至曾經和鄺穎萱共同主持節目,她會不會假借記協總幹事名義擅自幫劉細良張羅橋叔影集的事呢?

岑:聶德寶私下做了什麼我們控制不了。她私下跟劉細良關係密切,做了什麼我都不會知道的。這本書有記協參與和沒有,出來的效果完全不同。如果沒有記協授權書,這件事也不可能發生。就像我做過記協主席,若去招搖過市找生意會比較方便。若涉及出書、相片展覽或合作項目,即使我作為主席也不能隻手遮天。所以一定要經執委會。他們兩人是否搞自己要搞的,「順便」借用了記協名義?由於聶的記協總幹事身份,難免造成別人會誤會記協有ENDORSE劉細良的印象。

羅:我不理解為什麼聶要虛構那兩個開會日期,因為在記協的議程內從來沒有一項支持上書局的事項。

岑:如果真的有記協支持,怎麼可能不誇張地標示「記協」之名?你使用「記協」之名,這本書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若有記協之名,陳麗娟(橋叔長女)反應也會完全不一樣,橋叔回來我們見了幾次面。如果有記協,陳麗娟就不會有那句控訴。橋叔應該是完全被蒙在鼓裡。

羅:劉細良2017年2月22日向《南華早報》申請豁免版稅,是以慶賀橋叔九十歲為名。談妥授權後,《鏡頭下的歷史》2017年4月1日開售,鄺穎萱表示:「這些新聞圖片其實已經唔會再搵得到的了。事實上就算係《南華早報》,佢地話其實那個版本去到最後就在橋叔手上,南早都冇。」攝影集於7月出版,諷刺是陳橋十月回港賀壽時,並沒有收到賀禮,更沒有受邀出席上書局有關的攝影展?

岑:2017年10月2日,我跟幾位資深攝影記者跟橋叔及他的女兒麗娟茶聚。老人家提起這件事講得很勞氣,他將隻手指(USB)給了劉細良看看內容,劉在沒有徵得他同意就出版了。他最勞氣是直情將中僑書內的文字也搬字過紙。我也看過,橋叔表達了他的忿怒。當時攝影記者協會有些人都在,我們飲茶傾計,成班都知道。如果劉細良向外講他獲得記協支持,我是完全不知道的,他用這名目做了什麼我都唔知。劉細良就算從橋叔攞到啲相,如要出版,應也如《南早》一樣,要獲橋叔協議授權,不能一廂情願喎!這本書若騙了橋叔然後付印是很大件事!

羅:關於聶德寶,她在2017年5月離職了。雖然如此,離開了總幹事之職後已經和記協無關了。但根據劉細良自辯短片中植入的四張攝影展找場地對話圖,標明「商討為橋叔舉行新聞攝影展Whatsapp記錄」,其中一張顯示聶在2017年8月15日仍然在協助劉尋找盛智民給與贊助,她還再問:「橋叔單野沒有變化?」。另一張則顯示她向劉報告「攝影記者協會開綠燈」(2017年8月9日)。

聶德寶2017年5月離開總幹事之職,一切行動已經和記協無關。但根據劉細良自辯短片中植入的四張攝影展找場地對話圖,標明「商討為橋叔舉行新聞攝影展Whatsapp記錄」。(劉細良短片截圖)
2017年8月9日,聶向劉報告「攝影記者協會開綠燈」。聶德寶還再問:「橋叔單野沒有變化?」。離開記協總幹事職位之後三個月,仍然在協助劉安排影展事。(劉細良短片截圖)

這些都是她離開記協總幹事之職之後三個月的事,說明她不再擔任記協總幹事之後,仍然在協助劉安排影展事。正因為此,和記協無關的攝影集,常常被掛著記協之名。劉細良短片故意將聶德寶的對話穿插其中,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實在令人遺憾!

岑:劉細良一定有愧於心,他本來想搞相展,後來縮沙了。我地還可以做什麼也不知道。若證實是違法,記者協會才可以站出來說什麼?如今不可以啊!

2017年2月18日《消失的檔案》記協優先場,羅恩惠分享楊繼繩的《墓碑》精神。(朱漢強攝)

揭露六十年代大饑荒真相,《墓碑》作者楊繼繩這樣形容記者這職業:「這是一個卑鄙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製造彌天大謊,欺騙億萬受眾;這是一個崇高的職業,這個職業可以針砭時弊、揭露黑暗、鞭撻邪惡、為民請命,擔起社會良心的重責。…是卑鄙還是崇高、是平庸還是神聖、是淺薄還是高深,在於從業者本人的良知、人格和價值取向。真正的職業記者會選擇崇高、神聖、深刻、兇險,鄙視和遠離卑鄙、平庸、淺薄、舒適。」

與同業們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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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辭】

2017年10月,陳橋為慶賀九十歲大壽回港,由長女陳麗娟陪同,與親友及相熟攝影師分別會面。10月2日,橋叔跟黃勤帶等六位老朋友談及侵權事件,尋求建議。知情者包括在《南華早報》共事30年的老戰友C.Y. Yu,前攝影記者協會主席Paul Yeung楊德銘,黃勤帶及太太黎加路,前記協主席岑倚蘭等等。


2018年5月橋叔再次訪港,造訪《南華早報》銅鑼灣新辦公室,由總編輯TammyTam譚衛兒接待。Tammy近日回憶時說,她跟橋叔傾談以後,特別囑咐攝影主任Robert Ng代表公司陪同橋叔晚飯,由公司付鈔聊表心意。


黃勤帶文章見證了陳橋為侵權事件耿耿於懷。這是他們最後的會面!

//關於近日橋叔攝影集被侵權一事,在我的記憶中,那是疫情前,橋叔回港探女兒,飲茶見面時,老人家提起了這件事,感到不快,趁今次回港,希望找對方講清楚。老人家說,對方只叫他上去佢哋嘅公司。我當時對橋叔說,咁遠水路,你都係唔好去。我望住眼前年過90的橋叔,犬儒地表達了自已的意見,勸老人家不要為這件事的追究,影響自己晚年的生活。在旁的女兒也默默的望著老人家一臉的無奈。其後的三年疫情,橋叔再也沒有回過香港。而當時看著老人家在女兒陪伴下去機場的情景,想不到是最後的送別。//


p.s. 喺<南華早報>匆匆一行,為了照顧別人感受,橋叔沒有向總編輯譚衛兒提及自己嘅委屈。

黄勤帶 <橋叔最後一面> (全文)

//最後一次見橋叔,是2020年1月,疫情爆發前的一刻。他在女兒協助下,準備出發去機場返回溫哥華。在小餐廳,我將一本送到他老人家手上,這是橋叔於1980年,在南華早報同事協助下,出版的個人新聞攝影集。


我說,我家收藏了橋叔兩本書,想送回一本給他。因為我覺得這種珍貴孤本,老人家手上也不會多。橋叔女兒提議他送給家中的一位年輕後輩。我不期然從袋中取出簽名筆,讓老人家在書中開卷的威水照下方,簽上名字。

對於橋叔攝影集的印像,也許止於這本。這畢竟是陳橋攝影生涯的匯粹,也是我們香港一個時代的重要留影。幸運的是,小弟出道時,剛好遇上這本新聞攝影集的誕生。


關於近日橋叔攝影集被侵權一事,在我的記憶中,那是疫情前,橋叔回港探女兒,飲茶見面時,老人家提起了這件事,感到不快,趁今次回港,希望找對方講清楚。老人家說,對方只叫他上去佢哋嘅公司。我當時對橋叔說,咁遠水路,你都係唔好去。我望住眼前年過90的橋叔,犬儒地表達了自已的意見,勸老人家不要為這件事的追究,影響自己晚年的生活。在旁的女兒也默默的望著老人家一臉的無奈。


其後的三年疫情,橋叔再也沒有回過香港。而當時看著老人家在女兒陪伴下去機場的情景,想不到是最後的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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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陳橋之名 —《南華早報》授權背後

文:羅恩惠

翻查對話記錄,我是在陳橋先生告別式前跟《南華早報》聯絡上的,首先是申請使用橋叔四張照片,在悼文《敬悼香港新聞攝影界泰斗陳橋先生》配圖使用。總編輯Tammy Tam譚衛兒將攝影主任Robert Ng,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及秘書 Winnie Tam四位,再加上我在一個電郵組內進行溝通。除了照片授權,我也替散居各地的《南早》編輯記者們代訂花圈,照看現場。

陳橋在《南早》28年,獲獎無數,也是唯一一位獲英女皇榮譽獎章的香港攝影記者。借用總編輯Tammy Tam的形容:「橋叔的確是我們無限敬重的前輩,是南早的瑰寶!他膾炙人口的作品永遠陪著我們。」

2017年7月由上書局出版之《鏡頭下的歷史》疑似侵權事件進入公眾視野後,我透過家屬回憶,相關對話截圖、橋叔電郵全記錄,兩本攝影集內容對照逐步了解事件始末。

2017年1月11日,香港記者協會時任總幹事聶德寶(Joyce Nip)轉述主席岑倚蘭委託,請劉細良代記協於溫哥華訪問陳橋,並提供了聯絡方式。訪問於1月12日進行,文章2017年1月20日於《蘋果日報》讀書好欄目刊登 -【閱讀陳橋鏡頭下的香港歷史】。橋叔特稿刊登於2017年5月記協49周年特刊,標題為【圖載歷史 – 專訪橋叔】。劉一稿兩投記協並不知情,《蘋果日報》橋叔訪問稿在傳媒圈內廣為流傳,同行們都記得劉細良曾經訪問陳橋,包括《南華早報》眾多老同事。

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鏡頭下的歷史》2006年在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責任編輯L成書後曾經在中僑編輯部將整本書的soft copy輸出,存放於一個USB內交給陳橋收藏。這個USB除了中僑付印前藍本,還有橋叔不同時期拍攝的照片。照片像素高,足以直接交予印刷廠作印書用途。近日家人清點遺物,在陳橋抽屜找到三盒以「陳橋30」命名的光碟,只是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不見了。

作為調查記者疑問非常多,陳橋畢生心血為何會交付給只有一面之緣的出版商出攝影集。凡藝術工作者對個人作品都有偏執,橋叔是如何被說服在影集出版前無法參與,從未過目。《南華早報》作為主流媒體,攝影圖片在報館擁有崇高地位,究竟是在何種理據下批准這次豁免版稅的決定呢?

5月2日,筆者透過電話向《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查詢,對話進行了66分鐘,Weldon在通話前遍尋是次豁免版稅的所有知情者,對了解為什麼《南早》會無償授權予一位商業書商有幫助。以下是我們的對話摘錄:

羅:羅恩惠(記者)

Kong : Weldon Kong《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

羅:Weldon,請你詳細回憶劉細良接觸《南早》的經過。

Kong: 好的。劉先生是透過我們同事取得銷售部門的電郵,他當時的說法是陳橋九十大壽將至,要為他出版攝影集賀壽。你知道橋叔是我們前輩,一個《南早》自己人前輩,所以同事很積極,馬上答應協助這本書的出版。

羅:一般審批版權過程是怎樣的呢?

Kong: Licensing Team平時日日都收好多請求,出書啦、考試卷啦。例如有人來信說幾十年前影左我爸爸,我想要那張相,這些我們不收錢的。我的部門(內容資源)每天都處理很多個別個案,每個禮拜不停要做research。有時相片用來做展覽,又或者學者做學術用途,這樣我們會給予折扣。每項都個別處理,但很多時都要收費的。

羅:我看見劉細良提供的信件,你們銷售部門經理Steven Hon回信時表示「對於能協助出版這本非常重要的圖片集,我們深感榮幸。」這個回答聽起來很怪。出版《南早》ICON陳橋攝影集可以由《南早》自己出版,或者攝影記者協會等等,為什麼會對一位商業印書商的要求說「深感榮幸」呢?

Kong:這個個案特別之處是因為他是橋叔,是我們前輩同事,如果正常呢?正常如果出書就一定收錢啦,實同佢計數啦!但是這個個案就是幫橋叔出書,九十大壽,我們當然免費啦!而且劉先生是公眾人物,他這樣來找我們,大家就相信了。

羅:你們批准的授權合約不單豁免所有費用,條件亦非常寬鬆。內容列明陳橋400張照片可供使用,印製最多5000本《鏡頭下的歷史》,合約為期五年。這些照片可說是陳橋畢生心血,也是他在報社28年的辛勤成果。

Kong:南早沒有提出想跟橋叔做本書,有人這樣提起,後來Carmen (鄺穎萱)應該是後來的聯絡。她說橋叔將相寄回來了,她又真的交到相片給我們,真是攞到相返來嘛。我們不知道當年橋叔同劉細良之間究竟點樣傾?點解會給相佢,這些我們同事都無人知道。最關鍵是他們真的有相送過來。那批相我們有些都無,那批相有一部份唔係全部,因為我們都有些唔齊嘅相,我們也沒有完整的藏庫。所以佢嚟得這批相,我們就知道應該可以了,他們說有授權又一路有跟橋叔溝通。

羅:你們為什麼沒有打電話跟橋叔核實這件事呢?

Kong:因為起初是一個想法,後來問他們要相又攞到番來。當時相片收到了,我們不會或者覺得不需要再去查證才批准。特別是生日,可能係好似神秘禮物咁安排。

羅:你們沒有想過是一件純商業操作的事?

Kong:對,完全沒有想過。兩個人在這件事我們這邊有接觸的,就是當時將授權交給劉細良或劉太的,中間流程去傾這件事的時候。這個同事我亦去問過,他亦沒有跟橋叔直接傾過。

羅:這份信任是怎樣來的呢?

Kong:重點是由頭到尾是想著橋叔想做本書,橋叔有授意。我們沒有想過是商業用途,同事也不覺得有商業成份。因為本書沒有訂明賣多少錢,合約無標明。只是說你可以印的數量,純粹豁免咁樣。又說是給老人家作九十大壽出書用的,咁有意義,又是南早同事,又是前輩咁做就做啦!就是咁簡單嘅啫。

羅:上次跟你們申請橋叔相片版權,雖然只是用於一篇悼念文章,過程見到你們非常認真,提供給我像素最高的相片,可見你們對橋叔的感情很深?如今陳橋已逝,不知有什麼方法補救嗎?

Kong:我們聽說新聞博覽館正在籌劃「陳橋先生回顧展」,我們攝影主任Robert Ng一定會挑選最好的相片交給展覽方,務求將橋叔最精彩最經典的照片呈現,讓廣大市民可以回顧舊香港風貌,緬懷我們尊敬的前輩。

後記:從這次長達一小時的對話可以認定,有人疑似以祝賀橋叔90大壽為由,導至《南華早報》願意無償授權一家商業機構印製橋叔的作品。訪問最後十分鐘,我們談橋叔令人敬仰及懷念之處。一位無權無勢,退休多年、兩袖清風的攝影記者,為何令分散各地的《南華早報》同仁如此牽掛。Weldon說:橋叔技術超群、從不吝嗇扶助後輩,分享心得,這些都是我們懷念他的地方。總編輯Tammy Tam透過我向家人問好:「橋叔走了,希望他老人家安息!希望他家人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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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轉: 陳橋先生長女聲明】

陳橋與他的菲林相機。相片版權:《南華早報》

先父4月初逝世後,一本以他為作者名字的攝影集《鏡頭下的歷史》(2017年7月版)廣受議論,最近更被人借題發揮暗示先父「貪錢」。此等流言蜚語均源自《鏡頭下的歷史》出版爭議,為免先父蒙受不白之冤,銜恨九泉,特此聲明如下。

第一、2017年劉細良印製發售的《鏡頭下的歷史》,先父從未在口頭上、書面上授權或同意劉細良單方面主理出版。即使當年先父曾與首次見面的劉細良談及出版攝影集,也只是最初步的洽談,一切合作條件細節均未磋商,且該書由內容編排到資料核實事宜,先父皆沒有參與,甚至付印前的書樣亦未嘗過目。憑常識已可判斷:先父有可能將畢生心血作品,無條件贈予一個素未謀面的印書商人嗎?

第二、2017年版《鏡頭下的歷史》是商品,先父在該書出版前,從未有人告知發行後售書收益歸屬何方,也不知每冊售價300港元,出版後更沒有收過一毫錢。2006年先父提供素材為中僑互助會出版同名攝影集,旨在協助大溫非牟利團體中僑籌募經費,先父視為慈善之舉,分文未取,何來「陳橋貪錢」之說?

第三、2017年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與2006年先父授意溫哥華中僑互助會所出的同名攝影冊,內容編排大量雷同,甚至連先父為2006年版所寫的自序也逕自收入書中,巧取豪奪手段令人髮指。此序版權明顯屬先父所有,《南華早報》授權不可能涵蓋這篇序文,所以此書部分內容已涉侵權,本人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

第四、劉細良出版《鏡頭下的歷史》,除了需要《南華早報》授予照片版權外,更需要從先父手中取得照片檔案。先父平生赤誠待人,不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當日被人說服借出照片,原意只是給對方作初步參考,從未想過劉細良自有如意算盤,更猜不到他會過橋抽板先斬後奏,自行將照片付印謀利。

第五、《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 Weldon Kong 告知,2017年2月劉細良以賀陳橋九十歲壽辰、助他出書為名跟報社接觸。負責部門誤以為該書是送給先父的賀壽禮物,且上書房交來的相片(Soft copy),核對和報社藏庫相同,故沒有越洋向先父查證就豁免了版權費用。《南華早報》之所以豁免版權,完全因為先父是報社前輩,希望藉此表達對先父的敬意,並未考慮上書房這次出版是商業操作,更不知道劉細良把先父的權益完全排除在外。

第六、先父是著作人,亦稱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又稱精神權利,不可轉讓。《南華早報》享有著作財產權,又稱版權,可轉讓或授權。無論《南華早報》是否有效授權劉細良利用照片,身為作者的先父對於照片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此乃署名權、識別權。但劉細良從未徵詢,以致先父完全被蒙在鼓裏,無從行使上述權利。

第七、2017年《鏡頭下的歷史》出版過程中,先父及《南華早報》雙方均受不同程度的欺瞞。近日劉細良在網台節目中向公眾展示《南華早報》的授權合約,實屬混淆視聽,誤導公眾,因為(一)該合約沒有涵蓋先父序文的版權及公開發表照片的署名權,獲得《南華早報》授權不代表沒有侵權;(二)《南華早報》的授權決定,是建基於劉細良提供的誤導資訊,報社根本不知道先父被架空、權益也被徹底剝奪。事件中,出版方不當得利而不覺有愧,更砌詞否認,文過飾非,形同向先父及我們一家倒打一耙,教人不寒而慄。

第八、先父與劉細良素無交情,只因不虞有詐,又不熟悉出版流程,結果被有心人乘虛而入,更誤將照片借予此人,最後米已成炊,眼見畢生心血淪為他人圖利的商品,悔之何及。2017年先父已是九十高齡的老人,體衰力弱,無權無勢,對方則為巧言如簧、笑面迎人的意見領袖,先父向來謙遜退讓,更擔心公然與劉細良決裂會招來無盡攻擊,只好選擇忍氣吞聲。劉細良在節目中展示先父與他在出版後合照、簽書的照片,無非想讓大眾看到有利於他的表象。但照片背後,卻是先父有口難言的委屈和心酸。七年來,先父常為此耿耿於懷,每一提起即怏怏不樂,家人盡皆知悉原委,無奈申訴無門。

第九、先父畢生服務於香港新聞攝影行業,為香港保留了過去逾半個世紀的社會實況影像,公認貢獻良多。君子尚義,小人重利,先父珍視的從來不是利益,而是真相、道義、品格和擔當。如今先父大去,本人亟願各方人士要留公道在人間,不應任由不擇手段唯利是圖之輩玷汚先父清譽。

特此聲明如上。

陳麗娟 謹上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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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橋先生(1927-2024)追思會】

陳橋先生追思會2024年4月19日於本拿比市科士蘭墓園以基督教儀式進行。莫雨晴牧師頌讀羅馬書八章38-39節,及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為生者帶來盼望。

橋叔兒孫三代從不同城市來溫哥華道別,長女 Theresa 回顧父親生前點滴,又展示多張家庭及陳橋工作及晚年照片。橋叔臉容安詳,家人將《鏡頭下的歷史》及相片光碟置放於靈柩內,胸前別上英女皇榮譽勳章,紀念父親曾經奮不顧身記錄歷史。

“In Loving Memory of Mr Kiu Chan” 追思會場刊封面封底
“In Loving Memory of Mr Kiu Chan” 追思會場刊內容
長女Theresa講述父親生平點滴。(羅恩惠攝)
《鏡頭下的歷史》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集_中僑互助會200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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