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孚 – 時任大公報副總編輯兼新晚報總編輯 「我不要求原諒,因為我自己並不原諒自己。」羅孚時任大公報副總編輯兼新晚報總編輯暴動期間每天撰寫社論為「反英抗暴」推波助瀾,亦曾經親自放置假炸彈。82年被召回北京,被控間碟罪,軟禁北京十年。93年曾在當代月刊撰文,指67暴動是香港式文革,是第一位前左派高層公開為事件道歉。 ← 梁威林、梁威林 – 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及副社長楊光 – 時任工聯會理事長 →其他人物 » Share this:TwitterFacebookLike this:Like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