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時論>與少驊兄追懷前輩

陳橋先生《廿載新聞圖片錄》於1980年出版,收錄了220張新聞圖片,14篇頭版報導,可見1959-1979年的香港歷史紀要。橋叔在自序提及:「我任職攝影記者至今二十五年。記得入行之初,每因拍不到好照片而終夜不眠,日夕思索,自己解決不來,便與前輩參詳比較,藉以改良一己之短。」陳橋孜孜不倦、力求進步的精神是我們的榜樣。

在<徐時論>與少驊兄追懷前輩,這是繼5月28日在吳志森 <森直口快>訪問以後,為陳橋被侵權事件留下另一份證辭。

“Tuesday with Morrie” 的第四堂課:「學會死亡,你就學會活著……」

【專訪羅恩惠】還陳橋叔一個公道和原貌|徐時論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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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橋 #廿載新聞圖片錄 #南華早報 #攝影集版權風波 #徐少驊 #羅恩惠

中秋望月憶先賢 —- 談陳橋先生1980年出版的《廿載新聞圖片錄》羅恩惠

香港新聞攝影界泰斗陳橋先生辭世已150多天,際此中秋佳節,特別思念這位曾經為香港留下經典新聞圖片的老前輩。

1978年4月7日,陳橋向供職22年的《南華早報》編輯Mr. Robin Hutcheon(赫臣)去信,尋求授權出版個人攝影集。陳橋在信內申明出版影集不為利潤,只是希望系統地將拍攝所得編成影集並贈予同業、大學及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等等。印刷經費獲得21家攝影器材及菲林製作公司以廣告形式贊助,其中包括 Pentax、Nikon、Kodak,Salon Film HK Ltd等國際品牌。提案獲《南華早報》全力支持,編輯Robin Hutcheon更為影集賜序。

《廿載新聞圖片錄》Chan Kiu Times 20於1980年出版,收納了220張照片,十四篇頭版報導。讀者可以看到從1959-1979年的香港歷史紀要。

廿載新聞圖片錄 Chan Kiu times 20

《南華早報》對陳僑的高度評價

編輯Robin Hutcheon(赫臣)撰寫前言,對陳橋作品高度評價:「陳橋君在南華早報任職攝影主任多年,其間與同事互相砥礪,並拍攝照片無數。部份令人印象深刻的精采作品,更於國際攝影比賽中獲獎。『好照片勝千言』是新聞界不爭之理。是以攝影記者對增强報紙的可讀性所作出的貢獻,至為重要。本集編滙的是一名攝影記者透過鏡頭所見,自六十年代以迄於今。從圖片所示,亦可見陳君高水平表現之一班。」

陳橋逝世,同業們紛紛緬懷他的貢獻。前《南華早報》總編輯Robin Hutcheon(赫臣)形容陳橋是攝影記者「明星陣容」最優秀的一位,並大大提昇了《南華早報》的地位。(“He was the best of a star line up and added so much to the stature of the SCMP.”)

(Left) ROBIN Hutcheon前言_(Right)陳橋自序

孜孜不倦,力求進步

1959年陳橋從《英文虎報》轉職往《南華早報》,直至1987年從報社退休。陳橋獲獎無數,也是香港唯一一位攝影記者獲英女皇榮譽獎章。陳橋正直、勤奮,敬業樂業,樂於扶掖後進,在行內享豐盛名。不過,從陳橋序文中看到他不以為足,仍舊對如何拍好照片孜孜不倦,力求進步。例如,每當他自覺照片拍不好,他就會終夜無眠。他說:

「我任職攝影記者至今二十五年。記得入行之初,每因拍不到好照片而終夜不眠,日夕思索,自己解決不來,便與前輩參詳比較,藉以改良一己之短。廿餘年來,學習之心從未間斷。今年初,偶然翻閱所存照片,除部分散失忘佚,餘下來的卻足以代表我在南華早報服務廿載的一點總結,於是集而成册,希望新聞界及攝影界高明批評指正,是為本書編印之旨。

新聞圖片最重判斷力,其次在於工作前的心理準備及如何捕捉人物的動作神態。這圖集亦可以說是我考驗自己判斷力及個人對事與物作出反應的一個習作記錄,不過,以區區之力,難免掛一漏萬,還望讀者不吝賜教。

是書編印,得南華早報編輯部同事鼎力協助及嚴標先生為封面插圖,馬耀平先生設計,在此一併致謝。」陳橋自序1979。

中秋佳節,《消失的檔案》獲陳橋家人授權,將影集部份圖片分享。新聞是歷史的初稿,橋叔照片勝過千言萬語。影集更顯示,陳橋在新聞攝影工作過程中,獲獎無數,堪稱一代宗師!

祝願 陳橋在天之靈安息,也祝願 大家中秋節平安! 

1959 The visit of the Duke of Edinburgh
1960 Typhoon Mary
1962 Illegal Immigrants 大逃港
1963 Drought in Hong Kong
1970 Pope Paul in Hong Kong
1973 The Death of Bruce Li 李小龍
1975 Peter Godber 葛柏
1979 Illegal Immigrants
1979 Illegal Immig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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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望月憶先賢 #陳橋 #南華早報 #廿載新聞圖片錄 #羅恩惠

談談劉細良的屎片手法(下)

文:程翔

一個備受行家尊敬的新聞界前輩,也是迄今為止香港唯一一個因新聞攝影工作出色而獲英女皇授勳的陳橋,生前被劉細良欺騙,身後被劉細良羞辱,真是情何以堪!

其次是惡毒攻擊羅恩惠。由於羅導演在揭發他的惡行中起了關鍵作用,於是他的替身Clara Chan 為她羅織了30項罪名,筆者讀後不禁失笑。這些所謂罪名,不但空洞無物,重複又重複,而且充斥著人身攻擊和人格污蔑的詞彙。他想藉此 discredit 羅導演,卻變成「回力鏢」折射出他如何心虛,因為有理在手的人,不至於如此氣急敗壞。除了心虛之外,他的惡行被揭露後爆發的羞怒導致他產生不理性的報復心態,完全失去正常辯論應有的態度。這種歇斯底里的表現已經接近 躁狂病(mania)。筆者把這30條令正常人忍俊不已的所謂「罪狀」羅列出來,不僅可以讓讀者判斷誰對誰錯,也可以讓大家認識躁狂症的症狀。

城寨代言人Clara Chan 之30 點說明盡顯風格

Clara Chan 30點說明陳橋 / 羅恩惠係人渣:

1. **造謠污蔑*:陳橋聲稱擁有相片絕對版權,造謠污蔑。

2. **自保行為**:陳橋聲稱擁有相片絕對版權,藉此騙取中僑協助以自保

3. **誤導追隨者**:羅恩惠用台灣版權法演繹陳家聲明,誤導追隨者。

4. **與中共勾結**:中共今次利用羅恩惠,對劉細良死咬不放

5. **自肥行為**:羅恩惠利用陳橋事件,炒熱<消失的檔案>自肥。

6. **無視正義**:羅恩惠明知中僑盜版不理,卻死咬獲南早授權的劉細良,完全無視正義

7. **攻擊民主陣營**:中共利用羅恩惠陳橋鬧劇,分化和攻擊民主陣營

8. **欺騙支持者** :羅恩惠不訪問南早職員StevenHon,卻訪問在2022年已離開南早的Weldon Kong,而且没有交代Weldon Kong早已離開南早,羅恩惠故意欺騙支持者

9. **逃避責任**:羅恩惠看到劉細良獲得南早授權證明,不單沒有兌現承諾,還以台灣版權法誤導大家,繼續死咬劉細良不放

10. **道德低劣**:陳橋因財失義,卑鄙小人一名,羅恩惠既用桑普台灣法誤導大家,又找來一位早已離開南早,對當日授權一無所知的 Weldon Kong 做做訪問,行為與陳橋同樣是卑鄙小人一名

11. **失信於人:相片版權明明屬於南早,陳橋這個貪財小人,竟聲稱自己擁有相關照片絕對版權,失信於人

12. **破壞團結**:羅恩惠今回導演這場陳橋鬧劇,破壞海外港人團結

13. **利用人心** :羅恩惠利用人們的愛心,將一個老當益壯的貪財小人,說成是一個體衰力弱的老人家,偏偏陳橋貪威識食,岑倚蘭以記協主席名義,送陳橋免費機票食宿,結果,這位體衰力弱的老人家,見到有著數,竟然可以千里來港大吃大喝,貪財食相令人作嘔

14. **虛偽行為**:徐少驊義憤填胸為陳橋發聲,原來就是為了 YouTube 廣告收入,問他是否將廣告收入全捐出,竟然說準備講稿也要時間,因此不能將廣告收入全捐出,真是人無恥,便無敵

15. **無視社會利益**:羅恩惠只顧死咬劉細良不放,完全無視這鬧劇的影響

16. **破壞運動**:羅恩惠導演這場陳橋鬧劇,破壞黃圈團結

17. **散播謠言**:羅恩惠散播陳橋權益被侵遙言,陳橋根本没權益可追討,羅恩惠借陳橋鬧劇破壞海外港人團結

18. **不負責任**:羅恩惠在沒有證據下,堅持劉細良拿走USB,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19. **利用媒體**:羅恩惠利用媒體,搞陳橋鬧劇,破壞港人團結

20. **操縱輿論**:羅恩惠操縱輿論,將一個貪財小人,說成是一個體衰力弱的老人,羅恩惠明知陳橋根本沒有相片版權,卻找桑普替陳橋僭建權益,陳橋和羅恩惠,同是卑鄙小人

21. **傷害盟友*:羅恩惠這場陳橋鬧劇,就是要破壞黃圈團結,其心可誅。

22. **無法無天**:陳橋明知自己沒有相片版權,卻跑去中僑聲稱自己擁有相片絕對版權,陳橋簡直是無法無天的卑鄙小人。

23. **擴大內鬥**:羅恩惠這場陳橋鬧劇,目的就是擴大黄圈內鬥

24. **操控支持者**:羅恩惠竟然用台灣版權法誤導支持者,甚至訪問一個早已離開南早的 Weldon Kong,借此操控支持者,羅恩惠就是一個卑鄙小人

25. **逃避責任**:羅恩惠本來提出劉細良出示南早版權,平息風波,但劉細良出示南早授權後,羅恩惠為了逃避責任,找來桑普僭建一堆權益給陳橋,羅恩惠這做法,極之可恥!

26. **欺壓異見者**:羅恩惠的惡行被我揭發後,竟然聲稱我是鬼 account,之後甚至封鎖了我,羅恩惠以為解決了提出問題的人,問題就解決了,真是天真得可憐

27. **危害民主運動**:羅恩惠搞這場陳橋鬧劇,令黃圈分裂,危孩民主運動

28. **無誠信**:羅恩惠白紙黑字說 “《上書房》出版書籍是本家,拿出和《南華早報》協議書平息疑慮正是時候。〞,到劉細良出示授權書後,羅恩惠又反口,羅恩惠這人,毫無誠信可言

29. **打擊異己**:羅恩惠被我揭發她的惡行後,就出帖文抹黑我,還封鎖了我,她以為令我滅聲,問題就解決了,結果導致我寫了幾篇千字文,將羅恩惠這個卑鄙小人的卑劣行為,公諸如世!

30. **破壞信任**:羅恩惠導演這場陳橋鬧劇,完全破壞黃圈之間的信任,其心可誅

劉細良對羅恩惠可謂「前恭後倨」,我記得他過去曾經多次盛讚《消失的檔案》,直到今年四月初在「老趙茶餐廳」中仍然希望與羅「套近乎」。沒想到,當羅原原本本把他的侵權行為抽絲剝繭地揭露後,馬上翻臉罵她為「人渣」、污蔑她在拍攝67暴動紀錄片時,拿左派的錢卻不給左派辦事(為67暴動參與者平反),並且謊稱政府檔案沒有消失,她只是「作大」。她有沒有「作大」,只需要到政府檔案館查查就知,何苦要這樣靠謊言來批鬥人呢?

然後是向一眾仗義執言的人潑髒水。例如對我,就映射我「是中共地下黨,是安插在民主陣營中的『針』,專為中共收集情報,直到今天仍然如是」。對於徐少驊,就譏笑他是「佔中逃兵」,對於其他揭發他的前「拍檔」,就譏笑他們都是 loser,加起來的流量都不及劉細良一人,說甚麼沒有劉細良就沒有您們……等等。他這種「不解決問題,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的拙劣表演,同中共的手法如出一轍。

第四,炮製子虛烏有的「反良集團」,營造「被共產黨迫害」的假像

在劉細良聲稱的「八月攻勢」中,他炮製了一個「反良集團」,指出這個「集團」內的人都是在共產黨的指示下有計劃、有預謀地狙擊劉細良。這就營造了劉細良被共產黨迫害的假像。為了虛構這個「團伙」,連我們一班陳橋好友集體致送的花圈,都被拿來作為證據。荒謬之處,甚至想像羅恩惠等人移居加拿大,本身就是一種「預謀」。一個代言帳戶 Alfred Lee 指控4月17日 陳韻文馮睎乾 Patreon 發表<何以鴉雀無聲>一文,是一群評論人聯合起來攻擊劉細良的起點,而這些人都跟著陳韻文的劇本指揮。指控之荒謬令馮睎乾忍不住出「聲明」澄清。他的最新「想像」就是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指控傑斯是中共間諜,當被 傑斯 棒喝後,急急否認是他們所為,其欺善怕惡的本質在這件事上暴露無遺。

網民 Joan Ling 8月26日 在網上找到一個疑似鄺穎萱 Carmen Kwong 謾罵傑斯的截圖,傑斯幾天後公開回應,劉細良馬上否則這圖是 鄺穎萱所為。不過這位Carmen Kwong 用詞跟城寨 admin 倒是一脈相承。例如羅恩惠為「羅大盗」,任何風吹草動都是「中共背後」發功,互不相識的評論人都是紅底,大家聯合起要「城寨消失」等等。

劉細良這些「受共產黨迫害」的臆想,使我想起幾年前他誣告岑建勳的一件往事。2020年7月5日《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在他的專欄寫道: 「我有一網紅好友兩夫婦,最近被陳冠中介紹去見一位仁兄。這位仁兄獅子頭曾經扮成民主義士,其實一直在為中共做事,今次國安法推出當上了中共打手,關埋門恐嚇了我友人夫婦七小時,最後看到我友人無動於衷,於是只好恐嚇他老婆,以為她是弱者,說他會用黑社會爛仔對付他們,問她想給車撞死還是胸口給插三刀殺死。這些爛仔恐嚇方式簡直匪夷所思,在極權指使下手段有多骯髒,專制濡染下心態是多流氓。其他人遇到的恐嚇遭遇可想而知,又怎怪得有些人驚到馬上搵路走呢?

這是一個非同小可的指控,當時很多人紛紛向陳冠中(文章中唯一有開真名的人)查詢,所以陳就在2020年7月7日在 FB 發文澄清:「我寫給所有詢問的朋友:網紅夫婦和獅子頭早就認識,根本不是我介紹拉線的。飯局也是男網紅主動約獅子頭的,然後才通知我。網紅兩夫婦自行上了獅子頭家𥚃吃飯,那天晚上我錄電台節目晚到大概兩個小時,在他們飯後才加入。另有我和網紅都認識的一位媒體朋友更晩才到,他和獅子頭是第一次見面。同場還有獅子頭的一對溫哥華夫婦朋友,完全是局外人。何來恐嚇一舉?這麼多人在場,能恐嚇嗎?誰傳話了?黎智英怎麼會有這麼荒謬的理解?黎智英又為何這般指控獅子頭 — 這些指控非常嚴重,不容信口開河。」(陳冠中 2020年7月7日)

請問劉細良,您敢否認這對「網紅夫婦」就是您和尊夫人嗎?您敢否認這是您向黎智英虛報被岑建勳恐嚇嗎?你為甚麼要虛構被岑建勳恐嚇的謊言?

劉細良連岑建勳恐嚇他七小時的彌天大謊都敢造,那麼他向一群仗義執言的評論人「扣紅帽子」又有甚麼稀奇?所以,劉細良虛構被中共恐嚇的故事早有前科。他這樣做無非兩個可能:一是他患了「受迫害妄想症」(persecution complex);二是他自視過高,認為自己對中共威脅大,值得中共出手消滅他,醫學上這叫做 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兩者都屬於精神病。奉勸劉細良好好注意自己的精神健康狀況。

第五, 驅動「粉絲」對揭發他的人進行人身攻擊

劉細良在他的網台上經常批判中共的劣行,可是他深諳中共「煽動群眾鬥爭」的技倆。在過去幾個月,無數揭露他的人都被他煽動的「寨粉」惡言攻擊。他們四處出擊,言語極其惡毒,論述卻極其空洞,憑人多勢眾的「數量優勢」,力圖實現對對手的人格謀殺。他的化身及替身,不時發表千字文,卻在核心問題以外帶讀者遊花園、兜圈子。鍾劍華、吳志森等都不勝其煩。正是他這種攻擊,使很多知情人士因懾於其勢而不願出面作證。

大家不妨「見識」一下在「寨主」的薰陶下,這些「寨粉」是多麼無良、無品、涼血的,有多大的仇恨,多麼的「無教養」才會令這些「寨粉」寫出這些字句:

「@user-by4vg2dd2j 呢個8婆羅大盜,搬個死老嘢帶風向抹黑細良,你覺得我哋城寨人唔出聲好蝦?既然呢個死老野生前敲詐細良同咁鐘意錢,我哋溫哥華城寨人就帶多多溪錢去拜祭佢,將佢墓碑貼滿溪錢貼到連儂牆咁,等佢響下面慢慢洗啦。」

經過劉細良多番「屎片」後,他就無恥地扭轉整個敘事,即:

一,劉細良無私幫助陳橋出攝影集,出錢出力冒賠錢風險出書,卻沒想到陳橋會反口,如果沒有劉細良,誰人識得你陳橋。其實陳橋是一個貪婪、卑鄙的人,索要10萬加幣不遂,就去滋擾其外父。

二,陳橋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版權,劉細良出書當然可以不必經他授權,更不必支付他任何金錢利益。中僑替他出書,本身也是侵犯了《南華早報》版權,也屬於「盜版」性質的刊物。

三,羅恩惠把一宗純粹商業糾紛的事提升為社會公義事件,目的就是要攻擊劉細良。所有不齒劉細良所為的人,都同屬一個由中共控制的「團伙」,目的在打壓劉細良。

四,中共發動「反劉團伙」攻擊劉細良,目的是要分裂黃圈、分裂在海外港人、削弱反共力量、打擊劉細良對中共滲透加拿大的揭露。

天下事還有比這更荒謬嗎?但在「屎片術」上,這卻有一個堂而皇之的名稱,叫做「戰略性撒謊」(strategic lying),可以扭轉人們對整件事的認知。

在 The Trump Phenomenon and the Future of US Foreign Policy 一書中,作者Daniel Quinn Mills(哈佛大學教授)在其第15章 Hitler’s Legacy: Modern Political Spin,專門論證了「現代政治屎片學」實質是源於希特拉的宣傳部長約瑟夫·戈培爾(Joseph Goebbels)的「理論」,他總結了 納粹宣傳學 的10大特點如下(以下是筆者意譯):

1. 謊言重覆千遍就會成為事實

2. 謊言越大,被相信的可能性越高

3. 諉過於你的敵人

4. 採取兩面派手法

5. 學會口是心非

6. 掩蓋真正意圖

7. 使用半真半假策略

8. 利用細節營造可信度,然後提供謊言

9. 對好的事則邀功,對壞的事則諉過

10. 利用技術性細節來轉移對事件本質的關注(這一條是 Daniel Quinn Mills 自己補充的)

讀者有興趣或時間的話,不妨以這10個特點來品嚐劉細良夫婦及其替身 Clara Chan 的 FB 上數萬字的內容,看看是否都適用於他們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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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劉細良的屎片手法(上)程翔

城寨Admin(鄺穎萱) 20240818

劉細良涉嫌利用不光彩手段(王岸然、李慧玲等評論人都稱之為「詐騙」)獲取陳橋珍藏其畢生攝影照片的「手指」,並未經其授權下擅自出版《鏡頭下的歷史》一事,引起評論界很多人的關注。本來這件事,相對於世界、中國、香港發生的重大新聞來說,並非甚麼大事件,卻由於劉細良的錯誤處理,激起大家的憤怒,也引發很多被劉細良「揾過笨」的故舊紛紛出來對他作「ME TOO」的指控,因而使事件燃燒持續兩個多月。最近他聲稱有個「八月攻勢」,要報復所有批評過他的人。劉細良在任職「中央政策組」期間,被人譽為「政治化妝師」(spin doctor)。在這次事件中,他為社會提供一個反面教材來說明 spin doctor 是可以如何顛倒黑白的。對於這種人的言行,我們不可以不慎。

Spin doctor 一詞,文雅的譯法是「政治化妝師」,但我更喜歡香港話的諧音翻譯「屎片師」,因為這個譯法,可以直截了當地把 spin 這種行為的負面意義(即故意轉移視線)表達出來。其實,英文 doctor 一字,用作動詞時,還可以有「作偽」、「竄改」的意思。所以,spin doctor 一詞,完整的意思是「為轉移視線而歪曲事實」。這個定義,用在劉細良涉嫌詐騙案上他的處理手法,十分貼切。歸納他從事發時(四月初)直到最近(八月底)的連串做法,可以看到他的「屎片」手法有以下幾種:

第一, 死不認錯,錯失「糾錯」機會

很多評論人都覺得,當涉嫌詐騙事件被揭發時,即在陳橋女兒發聲明之後,劉細良最恰當的做法是道歉,說聲「對不起,這是我的疏忽,當時只知道要取得《南華早報》的授權,忽略了應該同時取得陳橋先生的授權」(因為他在自辯中承認部分照片連《南華早報》都沒有),相信這樣「低低地躀一鋪」,事件也就過去了,因為陳橋家人要的是討回一個「公道」,至今沒有提出任何金錢上的訴求。但劉細良不但不道歉,還捏造一連串謊言來為自己的惡行開脫,令到越來越多人反感,紛紛站出來揭發他的前科。他不但不能「止損」,反而使事件越鬧越大。

曾經是城寨人的聶德寶在一個公關工作的培訓班上說:「危機處理的真諦:開誠佈公」(The True Essence of Crisis Management: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這確實是很有道理的,所有談論危機管理的書,幾乎都將「誠實面對問題作為管控損害」(damage control)工作最基礎的一步。她作為陳橋被侵權事件的知情人之一,應該勸說劉細良承認錯誤,「開誠佈公」,及時「止損」,免得他一錯再錯。連曾經是劉細良親密戰友、在侵權事件上起重要橋樑作用的聶德寶,都站出來作證,指出他有斷章取義、誤導公眾之嫌,可惜他打死都不認錯。

其實,一個人的行為往往有一個定式。劉細良這種侵權行為,早在陳橋之前就發生過。他在與潘東凱簽有白紙黑字的合同下,仍然敢於偷取潘的合同,然後企圖侵吞其應得版稅,結果被潘告上法庭,其後接受何俊仁的勸告庭外和解,賠償了潘的版稅之外還要負擔潘的律師費,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可惜的是,他並沒有從潘東凱事件中吸收教訓,在陳橋事件中重施故技。

侵吞他人權益的事,也不限於出版。根據「女皇」的揭露,她作為「城寨」的創辦人之一,在創辦初期出錢出力,結果只落得一個「義工」的身份。類似「女皇」的遭遇,很多被他「揾過笨」的人紛紛出來揭露。從這些「往跡」可以看到,出現侵奪陳橋版權的行為,不是孤立的,更像是他一貫的行為模式。

根據潘東凱(Gordon Poon) 的揭露,劉氏夫婦早在2016年就垂涎陳橋的照片。潘說:「2016年的6月至8月間,鄺穎萱主動問我知不知道誰是陳橋?我說聽過這個記者,《南華早報》。她說:他在《南華早報》幾十年,我們不認識他,知道他好厲害,拍下很多珍貴照片。如果可以在香港賣這本書,獨家賣,掛住陳橋名義,就好像曾蔭權,他的前上司『貪曾』所講的名言:『想窮都難』。 所以我知道有這樣的計劃,但是惆悵苦惱於不知怎樣打這個關係,唔相唔識,如何在陳橋手上獲取這個寶庫?」(「劉細良案」案件重組談犯罪念頭的「初心」「萬不同集」2024.05.23)

本來,見獵心喜,想借出書賺錢,也是人之常情,只要按正常途徑,無可厚非。但如果走正路,恐怕他要支付《南華早報》一筆不菲的版稅(因為是商業用途),也要陳橋有償讓渡他的版權。這樣,他的利潤就可能要打折扣。所以,為了「想窮都難」,唯有想辦法免除這兩筆版稅。於是他就開始「大話連篇」,騙《南華早報》他們「義務」出書是要為橋叔「賀壽」,收入用於「慈善」事業。這種手段,與他企圖欺騙潘東凱如出一轍。如果他不是從第一步就走歪了,也就不會有這次侵權事件。這完全是自作孽,你怪誰呢?

劉細良非但不第一時間出來道歉,反而發動粉絲去攻擊羅恩惠,這才引來徐少驊對他的揭露,如果他不以嘲諷的口吻辱罵徐少驊,就不會引來連串被他「揾過笨」的前合作伙伴紛紛出來「ME TOO」。如果他不製造謊言「屈」陳橋爆粗、勒索、滋擾,我也就不會寫《良無恥劉細良》這篇文。他掀起社會上同情陳橋、不齒其所為的人對他的鞭撻,完全是咎由自取。

第二, 迴避問題實質,儘量轉移視線

劉細良不斷迴避侵權問題的實質,不斷提出旁枝末節的問題來引開人們對實質問題的關注。

例子一:當徐少驊問他一個最核心,也最直截了當的問題:「劉氏夫婦有無獲得陳橋叔白紙黑字授權」,他如何答呢?「陳橋既不擁有相片版權,署名權又是桑普博士僭建出來的權益,至於序文權,敬請徐少驊及趙善軒出示序文授權協議,以證明簽署序文授權協議乃出版業行規,才向劉細良追討序文協議也未遲!既然陳橋沒有相片版權, 署名權及序文權,又是子虛烏有的權益,請問徐少驊,劉氏夫婦可以與陳橋簽署甚麽授權協議呢?」這種答案就是典型的「迴避問題實質,儘量轉移視線」。其實他私下有向 梁慕嫻 承認沒有取得陳橋的授權書,但公開的說法卻是「由於時間緊迫,來不及向陳橋索取授權書」,就是不肯直截了當地說:「沒有」。

他譏笑桑普用台灣版權法來指證他侵權,是「桑普博士僭建出來的權益」。那麼請看看香港的版權法如何規定。根據香港政府「知識產權署」發佈的「知識產權類別」中,列出「精神權利」 明確提出:

「香港認可的精神權利,包括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及影片導演的下列權利:

被識別署名 (即獲確認) 為作品的作者或導演的權利 (稱為「署名權」);以及免其作品受貶損處理的權利 (稱為「作品完整權」)。此外,任何人均有權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或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影片的導演 (稱為「免被虛假署名權」)。

此外,任何人均有權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的作者,或免被虛假地署名為某影片的導演 (稱為「免被虛假署名權」)。

當版權產生時,同時產生「署名權」及「作品完整權」,該兩項權利的期限與版權相同。而「免被虛假署名權」則持續存在,直至有關的人過世後20年為止。

精神權利獨立於版權。

版權的擁有權可轉予他人。不過,精神權利卻不能出售或轉讓,但「署名權」及「作品完整權」可在有關作者或導演逝世後轉移予他人。與此同時,有關的人過世後,如有人侵犯其「免被虛假署名權」,其個人代表可就此提起訴訟。作者即使轉讓版權的擁有權,仍然擁有相關的精神權利」。

從上述香港的法例可以看到,即使陳橋任職《南華早報》期間所拍攝的照片,其版權屬於報社,但他作為拍攝者,仍然擁有「精神權利」,而「精神權利是不能出售或轉讓」的,即使作者轉讓版權的擁有權,仍然擁有相關的精神權利。

所以,當香港新聞博覽館舉辦《緬懷新聞攝影泰斗陳橋先生 鏡頭下香港歷史點滴》的展覽時,介紹片中的旁白:「橋叔將他所有的相片,複製給香港新聞博覽館使用,當然也徵得其僱主《南華早報》的同意」,畫面中還有陳橋簽署、許友明見證,日期2017年7月5日的字樣。新聞博覽館借用圖片作非牟利活動,除了商得《南早》同意外,還需要陳橋簽署、許友明見證等白紙黑字的授權,那麼劉細良憑甚麼覺得他可以未得橋叔白紙黑字的授權,就擅自出版用作商業用途的畫冊呢?

更何況,他在自己的影片中招認橋叔有些相片是《南華早報》都沒有的。他承認這點時,是因為他在促銷時要強化他的攝影集的珍貴性。這等於不打自招,承認部分版權是屬於橋叔的,所以如果不是存心欺騙,斷不會不向橋叔申請版權。

例子二:徐問:「陳橋叔嘅 USB 係咪仲喺你嘅手呀?」,這是一個「是」或「否」的問題,他卻不直截了當地答,而是說:「究竟陳家口中的 USB ,是被偷了呀?還是被呃了呢?如果是被偷, 請問陳家千金有沒有報警? 如果是被呃,請問陳橋是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將USB交給劉細良呢?還有別忘記問陳家千金們,為甚麽陳橋將這麽重要的USB,交給一位素未謀面的出版商人呢?」

人們明明是在追究劉細良拿了陳橋的 USB 後沒有歸還,令橋叔失去畢生攝影的心血。他卻借用 Alfred Lee 的口,通過幾張 PowerPoint,先說橋叔也有把攝影集製成光碟提供給許友明(用作新聞博覽館之用)的先例,換言之橋叔把照片提供劉細良並非沒有先例。然後又說,橋叔家人如果真的發現失去了高清版,可以向博覽館要求複製一套給他們。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回應,就是典型的「轉移視線」。

例子三:關於《南華早報》豁免版權費的授權問題

《南華早報》是一個商業機構,上書局也是一個商業出版社,為甚麼前者會豁免後者的版權費?他從沒有正面解答這個問題。我們是從Weldon Kong 口中才知道是因為劉細良以向陳橋「賀壽」為名,騙取《南早》豁免版權費。事後劉細良堅持他和 Steven Hon 的談判過程中沒有「賀壽」這個藉口。他忘記了,他在2017年4月1日城寨三不館有以下一段話,劉細良說:(1:17:27) 「我哋最近亦都同佢 (陳橋) 聯絡咗《南華早報》,我哋希望將陳橋由50年代到80年代佢影嘅一啲黑白新聞照片,將佢重新再出版,成為一本值得記念同埋收藏關於香港真實歷史嘅書,係真實歷史,唔係改寫過嘅歷史,因為嗰啲全部喺新聞攝影……希望喺佢90歲生日嗰時,送上呢本書俾佢,亦都係作為對一個新聞工作者嘅一個, 即係我哋俾佢嘅敬意」。他這段話不正正是誤導了 Steven Hon,使他誤會該書是為陳橋「賀壽」而豁免版權費嗎?

為了轉移視線,他不但不承認自己說過的話,反而倒打一耙,誣告陳橋侵佔了《南華早報》的版權,也質疑中僑出版影集時也有可能侵佔了《南華早報》的版權。他說:「如果陳橋以為自己有權授權出版2006年版攝影集,很大可能,中僑互助會根本沒有得到《南早》授權,就出版了該書,換言之,中僑互助會也有侵權,而且侵權的東西是攝影集內的所有相片,中僑無端出版了一本盜版書,罪魁禍首必是陳橋,如果侵權是十惡不赦,如果侵權會導致人格破產,陳橋早已人格破產了」。這是典型的轉移視線。人家用你自己親口說過的話來證明你侵權,你卻指橋叔及中僑都侵了權,為甚麼不直接承認沒有陳橋的授權呢?

為了轉移視線,他不惜製造謊言,近三個多月來,他製造了無數的謊言,例如從一開始就製造了「羅恩惠刪改了陳家第一次聲明」的謊言,目的是要說明羅掩蓋了某些事實。我向羅查證過,她在《消失的檔案》裡,自始至終就只登載過一個聲明,從未刪改過。又例如,他說 Weldon Kong 早已經離開《南華早報》,目的也在於說明此人並非知情人士,從而降低其證詞的可信性。我又向羅查證過,Weldon一直都在該報任職,從未離開過。劉細良製造這些謊言,無非是想打擊羅恩惠的誠信,使她的揭發不具可信性而已。類似的謊言還有很多,無法一一列舉。

第三,惡意攻擊、批鬥揭露他的人

大陸網民諷刺中共的一個說法就是:「出現問題時,不去解決問題,卻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劉細良的做法就是最佳示範。他侵權的事被揭穿後,不是解決問題(承認錯誤並及時道歉),而是把矛頭直指揭發他的人。

首先是污蔑陳橋及其家人。在他的語言中,陳橋從他原本尊稱「香港新聞攝影一代宗師」變為鄙夷的「死老嘢」,再變為一個粗鄙、貪財、誠信破產的人。例如謊稱陳橋爆粗、索要10萬加幣、並且滋擾其外父。凡是認識陳橋的人都不會相信這些謊言,攝影記者黃勤帶在《明報》悼念橋叔的文章中(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生活」)就證實,他從未聽過橋叔講粗口。陳橋家人也變成一個藉事件「賣慘」來謀財的小人。陳橋屍骨未寒,即招來一番辱罵,劉細良還是人嗎?

劉細良令陳橋含恨而終的事被揭發後,還不斷在他身故後對他肆意的污名化。為了「坐實」陳橋貪婪,不惜製造謊言,例如,陳橋回港擬找議員及行家幫忙他向劉細良討回公道,在劉的筆下卻是:「2017年,陳橋坐長途飛機回港慶賀九十歲大壽,次年亦從加拿大回港參加記協50週年晚宴,兩次都不是因有要事要辦回港,只為參加吃喝玩樂派對」;另外在Clara Chan的筆下:「陳橋貪威識食,岑倚蘭以記協主席名義,送陳橋免費機票食宿,結果,這位體力衰弱的老人家,見到有著數,竟然可以千里來港大吃大喝,貪財食相令人作嘔」。陳橋兩次來港,無論機票或住宿都是自費的,Clara Chan 竟然可以捏造記協提供機票食宿的謊言來誣告陳橋。兩人都極力營造橋叔是一個「貪小便宜」的人,不外是想「證明」他因貪財反目,才會對劉細良「發難」。

一個備受行家尊敬的新聞界前輩,也是迄今為止香港唯一一個因新聞攝影工作出色而獲英女皇授勳的陳橋,生前被劉細良欺騙,身後被劉細良羞辱,真是情何以堪!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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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橋《鏡頭下的歷史》 設計師楊志豪:編書的快樂

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集設計師 楊志豪 接受訪問,解說2006年為溫哥華中僑互助會裝幀設計橋叔影集之構想。楊志豪為著名美術及平面設計師,1995年移居溫哥華,至今設計了300本書,涵括小說、散文、影集、畫冊、傳記及年報,音樂CD封面100多張,在行內享負盛名。他及陳橋都經常為中僑互助會做義務工作,活躍於社區。楊又比對劉細良2017年7月,未得陳橋授權出版之盗版影集,與正版之異同。

2006年中僑籌募經費,陳橋慷慨捐出280張珍藏照片,由楊志豪裝幀設計。編輯陳吳乃妍撰寫內文中英文圖片說明,並邀請橋叔好友 – 前香港政府新聞處處長孫元壯為賜序。《鏡頭下的歷史》Moments Captured by a Photojournalist 於2006年9月出版,曾於溫哥華及多倫多舉辦「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

楊志豪講解中僑之攝影集製作理念,盡顯楊設計師心思細密。楊又憶述陳橋開朗、樂於助人之性格,見證橋叔的奉獻精神,捐出畢生珍藏,分文不取,售書所得全部捐給中僑互助會,服務社區。值得關注香港歷史,新聞界及廣大讀者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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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每多屠狗輩 負心多是讀書人

文:羅恩惠

一個月前陳橋先生入土為安,一起送行的老記者認識橋叔40年了,我們知道他晚年遭遇後悲痛無言。想起明代官員曹學佺名言:「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2017年六七暴動紀錄片《消失的檔案》出台,是一群新聞工作者送給香港的禮物。筆者於記協49周年特刊以 <真相是記者追求的唯一> 分享四年採訪歷程。陳橋先生是被訪者之一,也是同業們尊敬的前輩。這一年特刊主題是「真相」,主席岑倚蘭以 <尋根究柢 記者使命> 鼓勵同業,又將陳橋與筆者連結在一起:「半世紀前,香港發生了一場暴動,今年九十歲的陳橋先生,當時是《南華早報》的攝影記者,游走在示威者間,衝鋒陷陣,用鏡頭記錄了這段歷史。五十年後,資深新聞工作者羅恩惠,用了四年的時間,在資料嚴重匱乏及幾乎無收入的情況下,艱苦地完成了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還原「六七暴動」的歷史。雖然橋叔和恩惠是跨越時空的兩代記者,但共同的,他們同是紀錄新聞及追尋真相的新聞工作者。」

「真相」- 記協49周年特刊
<真相是記者追求的唯一>羅恩惠 記協特刊 2017
記協49周年特刊,主席岑倚蘭以 「尋根究柢 記者使命」鼓勵同業。

筆者1987年於《南華早報》實習時認識橋叔,他的高超技術、仗義、厚道與品格有口皆碑。2013年他接受《消失的檔案》採訪回望左派暴動,記憶回蕩至舊香港的大街小巷,幾十年後仍舊觸目驚心。橋叔被圍毆入院、傷癒後又回到前線繼續記錄,留下了不朽影像。

陳橋影集被侵權為何牽動人心?因為這案件關乎公義、真相與誠信。橋叔的知識產權被剝奪後還要遭受欺凌侮辱,近日真相逐步揭開,當事人不但沒有絲毫歉意,還指揮信眾惡毒攻擊筆者,抺黑《消失的檔案》網頁,誓要網頁消失。又動員如「Clara Chan」這種開戶只有一周的鬼account在我們平台廣泛播毒,這些KennyBoys及他們主人的德行,比筆者過去十多年採訪過的左派更壞。

如果聲討侵權事件的都是LOSER,是中共打手,妒忌教主偉大成就。又或者事件像才子自許「法官」,將詐騙老人的夫妻封為「大總統」,滿紙荒唐,還戲謔「今年盂蘭節含淚燒番價值加幣一萬元的冥通鈔票比大師,過程YouTube全球直播。」所謂意見領袖將2017年侵權事件,說成陳橋貪圖劉細良夫婦2021年賣樓收益。以江湖術士之姿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製造彌天大謊。不過在眾人眼中卻是「窮得只剩下錢」。

才子自稱法官,劇本跟他眼中的「大總統」劇本高度相似。「而最後的白紙黑字文件,就係當事人為大總統出版的攝影集的讀者簽名。這一點係最為關鍵。」
才子劇本:「…點知或者佢日後比周圍啲人話佢好笨柒,話阿大總統賣樓都袋咗4000幾萬,唔追返一筆你就戇乜。」
才子自許「法官」,戲謔「今年盂蘭節含淚燒番價值加幣一萬元的冥通鈔票比大師,過程YouTube全球直播。」

這案由聶德寶2017年1月10日,以香港記者協會總幹事名義寫給陳橋的信函開始,內容充滿誤導,將劉細良形容為「我們記協的特派員」,令關愛後輩,信任岑倚蘭主席的橋叔不虞有詐,失去了一生珍藏。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今天,記協正處於存亡之秋,記者的價值不在於是否在五星級酒店舉行年會,冠蓋雲集;也不會因為只能在網上舉行籌款音樂會而垂頭喪氣。這職業珍視的不是金銀珠寶,是不能朽壞的良心。

聶德寶本年4月27日以公關身份主講「危機處理的真諦:開誠佈公」,希望你可以如你主講的題目那樣「開誠佈公」,站出來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按著良心說誠實話,還原侵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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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十天的茶聚與「讀者簽書會」

文:羅恩惠

在劉細良2024年4月28日的七分鐘自辯短片中,文化人茶聚及陳橋為讀者簽書這一幕至關重要。劉的旁白如此說:「同年(2017年)8月11日,橋叔約我在 Main街新瑞華酒樓飲茶,出席者有水禾田先生夫婦,有金庸小說插畫家董培新先生,同埋漫畫家Thomas Wong。同場亦有訂購了這本書的讀者,我們將書交給這位讀者之後,即時向橋叔索取簽名。橋叔幫讀者簽名及茶聚朋友的照片,全部同日上載到城寨fb那裡。」

筆者5月13日透過電話與政治漫畫家Thomas Wong進行訪談。此前我傳去兩張截圖,一張是他與劉細良合照,另一張是橋叔為讀者簽書。電話接通後Thomas說:「橋叔好像不是穿這件衣服啊!」他的話嚇了我一跳。新瑞華酒樓去過,Thomas與劉合照位置靠近牆邊,橋叔簽名位置在中庭,樓頂採光散落一地。只是茶聚已是2017年的事了,問Thomas:你跟橋叔合照了嗎?Thomas說沒有,懷疑有人造假的念頭轉瞬即逝,我們續談當天茶聚細節。

《以茶聚為名,虛構「讀者簽書會」》於《消失的檔案》臉書刊登後,Thomas傳來《城寨》臉書截圖並留字:「注意該照片日期是8月1日,剛認識劉細良兼送漫畫書及簽名。而他說陳橋讀者簽名是8月11日。好明顯8月1日未見有讀者簽書。」

聽罷難以能置信!在城寨臉書找到Thomas與劉的合照,茶聚的確是2017年8月1日,並非劉細良說的8月11日。劉提及的茶聚與讀者簽書整整相隔了十天,為了增加認受性,他選擇將毫無關係的茶聚與簽書硬生生綁在一起。劇本寫好:「橋叔幫讀者簽名及茶聚朋友的照片,全部同日上載到城寨fb那裡。」所謂同日,卻有十天之別。

事到如今不禁要問:8月11日這一名要求簽書讀者該是城寨之友吧?這個場景也是當時就設計好了嗎?經過連日訪談,劉細良夫婦謊話連篇,人設崩塌已是不爭事實。騙取橋叔畢生珍貴照片直接出版,如今還要將陳橋及家人污衊成貪財之人。良心何在?

陳橋在劉細良及城寨admin,即鄺女士口中,已經由「前輩」、「傳奇攝影記者」,變成城寨口中的「阿伯」、「幫條老人出書」、「支持條老嘢」、「當條老嘢死咗就出嚟賣慘」。語言之粗鄙,用心之歹毒令人嘆為觀止。

合併圖:
上為2017年8月1日Thomas與劉細良合照
下為2017年8月11日陳橋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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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無恥劉細良

文:程翔

感謝劉細良先生,為文化界提供一個絕佳個案,說明公眾人物滿口仁義道德、自由民主的背後,其私德可以與其宣揚的價值是完全相反的。

關於劉細良涉嫌侵犯陳橋先生版權事件曝光後,筆者仔細看了劉細良三次自辯的視頻、羅恩惠導演的揭露和其他知情人士的評論後,得出「三無良」、「三無恥」的事實。

何謂「三無良」?

一騙陳橋先生,以「為陳橋先生重印攝影集,保存香港歷史面貌」為名,取得了他儲存照片的 USB ;但從來沒有獲得陳橋授權(既無文字,也無口頭)就出版該攝影集。

二騙南華早報,以「為陳橋祝賀九十大壽」為名,豁免了正常的版權費用。在索取版權一事上,劉細良雖然明知陳橋部分照片是南華早報所沒有的(他的自白),那麼為什麼只問南早取版權豁免而不同時向陳橋索取版權豁免?以劉細良的出版經驗,這顯然不是一個簡單的「疏忽」。

三騙讀者及粉絲,在促銷時強調出書是「義務」行為,掩蓋一項純粹商業行為。

在了使上述「三騙」行為容易取信於人,他總是有意無意拉提及香港記者協會,在他自辯過程中提供一些同記協總幹事聶德寶之間的通訊截圖,給人印象是記協有參與其事。

何謂「三無恥」?

他被揭發涉嫌侵佔陳橋版權之後,不但沒有正面回應質疑者的合理提問(例如桑普律師的純法律問題、以及他的舊拍檔徐少驊的九點疑問),反而瘋狂攻擊詰問人。

一是動員其粉絲到《消失的檔案》作洗版式留言。最早是他親自發出動員令,人們都有截圖為證。這個攻擊羅恩惠的動員令發出後,反而招來很多人的反感,迫使很多知情人士紛紛出來揭發他過去的惡行。看見他的動員令招來反效果後,才在5月15日的視頻中表示反對這種網路欺淩。

二是涉嫌侵權事件被揭發後,不斷製造種種輿論意圖把一宗有可能是詐騙的事件(李慧玲的分析) spin 成為一宗政治打壓事件,對所有質疑他的誠信、揭發他過往行為的人通通打成中共代理人,對鋪天蓋地而來的對他的責駡形容為有政治背景配合中共某政治意圖的行為。 這樣不但可以轉移視線,避免正面回答桑普和徐少驊的詰問,還可以製造被中共打壓的假像,從而鞏固其開始流失的城寨群體。

三是誣告陳橋勒索他,這是最新的、也是最無恥的說辭。他說陳橋打電話給他,一開口就爆粗口,繼而召他出來見面時索要10萬加幣,勒索不果就滋擾其岳父。這個指控非常嚴重,是否屬實局外人無法判斷,但我們卻可以從人們對陳橋和對劉細良的認識可以判斷他的這番話是否可信。我作為一個認識陳橋也有40多年的記者,就選擇不相信陳橋會有這種表現,因為他給我的印象是厚道、謙卑、樂於提攜後輩。如果他以90高齡能夠以劉細良所描述的剛烈的方式去嘗試討回公道,他就不必找中僑的朋友出面幫他寫聲明,也不必遠道來香港找朋友幫他申訴。香港很多認識僑叔的人都能夠為他的人格作證。相反,在過去10多年,我就不時聽過坊間對劉細良的批評,可是批評他的人,大多不願公開過多的細節(Gordon Poon 可能是唯一的例外)。但當劉細良發出攻擊羅恩惠的動員令後,激怒了不少過去同他有過節的人,他們紛紛站出來訴說劉細良的不仁不義,例如曾經的拍檔徐少驊、城寨創辦人之一的「探長」、「女皇」、以及為他設計「濾罐」的義工Alpha紛紛出來揭發他。這是偶然的嗎?一個人的往跡如此不堪,則他誣告陳橋的「證詞」是否可信,大家心中有數。

中國傳統文化十分重視「恥」字。孔子說:「行己有恥」(《論語.子路》),即用羞恥之心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孟子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也」(《孟子.盡心上》),指一個人不可以沒有羞恥感,不知羞恥的那種羞恥,才真的是不知羞恥!

隋代王通在《文中子》中說:「痛莫大于不聞過,辱莫大於不知恥」,南宋大儒朱熹認為:「人有恥,則能有所不為」。明朝學者呂坤在《呻吟語.治道》中說:「五刑不如一恥」(五刑指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即再嚴酷的刑罰,其對約束人的行為也不如一個「恥」字。清初的思想家顧炎武說:“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

願劉細良先生慎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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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茶聚為名,虛構「讀者簽書會」

文:羅恩惠

一,中僑互助會當年曾經幫橋叔撰寫侵權聲明

2024年5月7日,筆者收到來自中僑互助會前出版部編輯寄來的電子郵件,附上陳橋先生2017年8月26日往他們辦公室尋求協助時,編輯代為撰寫的聲明初稿。內容充份表達了陳橋知悉上書局2017年7月以他的名義出版《鏡頭下的歷史》一書的憤慨。

這份未經律師進一步審定的聲明初稿,是中僑編輯部人員2017年8月26日聆聽橋叔意見後代他撰寫。陳橋強調沒有授權任何人或組織採用他的新聞圖片作出版用途,他又不點名指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陳橋及中僑編輯們都直接以「盜版」來形容劉細良2017年7月出版的《鏡頭下的歷史》,橋叔聽聞上書局要以他的名義辦圖片展覽,亦明確要求停止。

筆者1995-2000年曾經在溫哥華生活,出任《新時代電視》新聞部及公共事務部助理新聞總監,負責紀錄片部門,在本地建立了廣泛人脈關係。4月19日送別橋叔時遇上了兩位前中僑編輯,都是這次侵權事件的知情人士,也是老朋友。當這案例引起廣泛討論後,他們主動找出當年陳橋授意未刊登的聲明給筆者參考,並告知事情始末。我們談起橋叔性格,都說是一位與人為善的老好人,記得2017年他回港探親兼賀壽,一位素未謀面的吳先生找橋叔參與「長者拍攝計劃」,表示項目採訪50位八十歲以上的長者談追夢,陳橋在緊湊行程中答應參與。2017年10月13日訪談在理工大學進行,完結後一位羅先生將上書局《鏡頭下的歷史》給橋叔要求簽名,橋叔也差點答允。陪同的女兒陳麗娟提醒父親這是盗版書,不能簽名才作罷。為人設想正是橋叔的性格特點。

陳橋是中僑資深義工,常常為中僑拍攝活動花絮。現年九十歲的作家朱溥生(筆名阿濃)4月9日於《星島日報》專欄以<歷史見證人>悼念陳橋:「 橋叔走了,溫哥華社團活動中常見,背著相機,義務攝影,大家熟悉的新聞攝影界一代宗師,陳橋安祥離世,享年96歲。…雖是名人,總是身處台下。社團活動,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不會出現甚麼搶眼球的畫面。他答應了的工作一定有貨交,刊登在報章社團版(肯定不會有記者到),社團會刊。」

前中僑編輯部編輯告知,2006年陳橋三十載新聞圖片錄《鏡頭下的歷史》出版後,中僑將攝影集藍本(Blue Print)存放於USB交予橋叔。他說:「橋叔受劉細良欺騙後到來中僑求助」,他們草擬遭侵犯版權聲明並交予橋叔跟進。筆者知悉橋叔曾經期望中僑出面與上書局交涉,只是最後社團管理層未有進一步協助,「老人家也因能力及種種考慮沒有將之發表,所以不能說橋叔在生時沒有表態反對」。

以下為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全文:

//最近香港一本名為《鏡頭下的三十年》的圖冊出版及發售,署名陳橋,內容全部採用本人歷年採訪拍攝的新聞圖片,以及加拿大溫哥華「中僑互助會」出版的同名圖冊。另外有組織計畫展覽本人所拍攝的新聞圖片。

現特此聲明如下︰

一. 本人擁有相關圖片的絕對版權,從未出讓,亦從未授權任何人、組織、機構採用本人所拍攝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

二.採用本人新聞圖片出版刊物、宣傳及作任何用途,均屬侵犯版權,須負法律責任。

三.有關圖冊屬盜用版權,應即時停止銷售及宣傳有關圖冊,並予銷毀。

四.停止相關展覽。

五.凡購得圖冊者亦屬侵權,須負法律責任。

六.本人會採取法律行動,依法追究。

陳橋

2017年8月26日//

以上聲明只是未發表的初稿,也未經律師審閱,儘管用詞(如「絕對版權」等字眼)未必完全準確,但已足夠表明橋叔的不滿。

2024年5月7日,中僑互助會前出版部編輯寄來電子郵件,附上陳橋2017年8月26日聲明初稿

二,橋叔女兒當年已經發現 USB 不翼而飛

本年4月19日喪禮過後,橋叔兩位女兒(Theresa & Maysie)跟筆者組織了一個對話群組《橋的書》,助筆者了解橋叔珍藏相片未有授權被出版事宜。么女Maysie提供了2017年8 月7日跟大家姐陳麗娟對話截圖:「阿爸今日同我講話這記者(即劉細良)在沒有他的同意下在香港出書。」

么女Maysie 2017年8 月7日跟大家姐陳麗娟對話截圖:「阿爸今日同我講話這記者(即劉細良)在沒有他的同意下在香港出書。」

在我們仨對話群組《橋的書》中,她們提及父親珍藏的USB不見了,裡面除了中僑付印前藍本,還有橋叔不同時期拍攝的舊照片,可以直接交予印刷廠付印。兩姐妹清點遺物時只找到三盒以「陳橋30」命名的光碟,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不翼而飛。

2024年4月29日,《橋的書》對話群組中,橋叔兩位女兒無法在父親遺物中找到中僑編輯部交來的USB。

三,虛構的讀者簽書會

劉細良在他七分鐘自辯短片中提及「同年8月11日,橋叔約我在 Main街新瑞華酒樓飲茶,出席者有攝影師水禾田先生夫婦,有金庸小說插畫家董培新先生,同埋漫畫家Thomas Wong。同場亦有訂購了這本書的讀者,我們將書交給這位讀者之後,即時向橋叔索取簽名。橋叔幫讀者簽名及茶聚朋友的照片,全部同日上載到城寨fb那裡。」劉以茶聚來證明橋叔有參加讀者簽書會,所以不但知情,而且有授權。

所謂讀者簽書會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筆者找到當天出席茶敘的漫畫家Thomas Wong求證。Thomas是政治漫畫家,六十年代開始畫漫畫,外號「鳩鵪漫畫」。Thomas指出當天他與董培新先在列治文市用餐,其後到溫哥華市新瑞華酒樓時沒有見到讀者,更沒有簽書會。Thomas說他只認識水禾田,又將自己的漫畫書送給首次會面的劉細良及陳橋,彼此寒暄不足半小時。

漫畫家ThomasWong說,他跟董培新往新瑞華酒樓是送書,首次認識劉細良及陳橋,彼此寒暄不足半小時。沒有見到陳橋讀者,更沒有簽書會。
在新瑞華酒樓有訂購攝影集讀者向橋叔索取簽名,成為陳橋授意的「重要證據」。

「劉細良的影片出街後很多人找我,問我茶聚是怎麼回事?其實我本來跟董培新午餐,再開半小時車去現場送書,跟他們的茶聚可以說是『毫無關係』,連什麼人在場亦不知道。他說那次認識陳橋以後,稍後再在藝術家聚會中碰面,他形容陳橋正直善良,只是每次談及個人珍藏相片時說他曾經「免費送給博物館及大學收藏」,足見陳橋並不是一個錙銖必較的人。Thomas形容時代變了,說話需要謹慎,若被有心人聽了很容易吃虧。

這就是所謂「讀者簽書會」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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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下的歷史》2006年(中僑版)vs 2017年(上書局)

上為中僑版2006年《鏡頭下的歷史》,下方為上書局2017年陳橋影集。上書局影集彷如《明報月刊》及《突破書誌》般大。

文:羅恩惠

2006年,溫哥華中僑互助會(中僑)出版了陳橋先生(橋叔)三十載新聞圖片集《鏡頭下的歷史》。照片的時間跨度甚廣,從1962年大逃港開始,直到1992年親歷深圳開放後的風貌,盡是橋叔30年的親身見證。280張相片全部經過橋叔嚴格挑選,然後交付中僑編輯部編製。經費由黃官淑君基金及李國柱醫生出版基金贊助。橋叔樂意出版攝影集,原為中僑互助會推展社區服務籌款,而陳橋是該會義務攝影師。此書收益全歸中僑互助會,橋叔及子女們各獲贈一冊相集存念。

2017年7月,上書局在香港出版了《鏡頭下的歷史》。不過,無論陳橋或中僑互助會編輯們,他們都直接形容這是一本「盜版書」。2017年8月26日,橋叔在中僑編輯的幫助下,終於草擬了一份聲明初稿,反對該書出版出售。陳橋對家人及部分好友都提及到自己的遭遇。2017年10月,橋叔回港,更希望跟劉細良直接對話。攝影記者黃勤帶早前回憶,劉要求橋叔親赴他位於牛頭角的辦公室商談。惟橋叔年屆九旬,知情者都力勸他為個人健康著想,放棄追討。在這一年,陳橋先生失去了畢生珍藏的新聞圖片,更失去了中僑編輯部交給他的USB,裡面收藏的都是直接輸出足供印製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的高清檔案。橋叔一直無法釋懷。

今年4月19日,在陳橋先生告別式上,筆者重遇了上世紀九十年代在溫哥華工作認識的一些老朋友。原來他們是中僑互助會退休編輯,也是侵權事件的知情者。5月7日,筆者收到他們傳來的郵件,見證了橋叔為失去珍藏照片、被擅自出版而耿耿於懷。

筆者近日爬梳各方證據,又查看了橋叔2017年所有電郵記錄,證實這本以作者(陳橋 Chan Kiu)命名的攝影集,橋叔並沒有收過來自上書局、劉細良或鄺穎萱的信件或電子郵件。藍本(Blue Print)付印前,身為照片作者的橋叔未看過清樣、封面設計,遑論有無機會重寫序文。這種有違常規、疑慮重重的出版流程,並非單憑一句「口頭協議」或「電話上保持溝通」就可以略而不論的。

由次上述兩本攝影集目前於坊間已不流通,筆者特此將兩書若干頁面上載,關心此事的朋友們可以一目了然,並作出合理評斷。

連串截圖左邊或上方為中僑版2006年《鏡頭下的歷史》,右邊或下方為上書局2017年陳橋影集。兩本分別為180頁及188頁,裡面採用了橋叔一式一樣共280張圖片。中僑版頁面較寬,留白位置較多。上書局影集彷如《明報月刊》及《突破書誌》般大,圖片被壓縮了很多。然而,上書局影集全書內容有95%與中僑版一致,連圖片說明中英文用字都是完全一樣的。所有圖片說明文字都未經授權。

此外,陳橋自序在橋叔沒有被知會下,移植到上書局影集。中僑版序文由陳橋好友、前香港政府新聞處處長孫元壯撰寫,這文章被撤走,上書局版換作劉細良撰寫的「前言」。其餘篇章及鋪排,上書局版可說是複製了中僑版絕大部份內容。

中僑版序 前香港政府新聞處處長孫元壯(左)vs 劉細良 前言 (感謝南華早報及中僑互助會)

筆者詢問中僑退休編輯們為何沒有公開發言抗議。一位知情的編輯說:「事實上中僑也是受害人,因為劉細良在他的盜版書鳴謝中僑,讓人有中僑已授權他出版的錯覺,但根本中僑從來沒有與他交往或接觸。」橋叔去世後,他們願意接受筆者訪問,是對版權及陳橋先生清譽的維護,特此鳴謝!

上方為2006年中僑版《鏡頭下的歷史》,下方上書局2017年版。
目錄 中僑(左) 及上書局(右)
陳橋序 中僑(左) vs 上書局(右)
版權頁 中僑(左)vs 上書局(右)
1962大逃港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66 天星小輪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六七暴動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69 天災 中僑(上)vs 上書局(下)
1973 李小龍去世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76 周恩來去世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1981 貨櫃船撞堅尼地城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請願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僧尼禱告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中僑書破損是橋叔翻書多,翻爛了。
1974 天災 中僑(上) vs 上書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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