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7-04-02 作者︰家明
文章摘要︰
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 《消失》對事實的考證認真,可見羅恩惠花了不少時間爬梳資料、比對報道的版本。像5 月11 日的東九龍騷亂,有13 歲少年(陳光山)被亂石擊中斃命。後來左報竟把死者的名字、死因及死亡的日期全改掉,為的固然是抹黑港英,以便政治動員。
《消失》訪問了前中共地下黨員梁慕嫻,她當年受小說《青春之歌》感染對政治運動充滿熱情,但1967 年8 月商台DJ 林彬被燒死,左報慶祝成功「鋤奸」令她大惑不解,為何有些人的生命對我們可貴,有些卻不值一文?羅恩惠在映後談說,梁慕嫻的訪問他們拍了兩天,第二天是梁自己提出的。梁提出要在鏡頭跟前向香港人道歉。能有這樣的覺悟不容易。







這齣紀錄片奇特之處,是很多人談論,但大家不知道哪裏放映。導演羅恩惠窮四年之力,重塑六七暴動歷史,製成紀錄片《消失的檔案》。這種題材,今時今日想在電影院公開放映,天真了。